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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企业活动中,接收到预付款的情况经常出现,虽然一般都是开具收据,但是如果购买方要求开具发票,也是可以开具的。具体有“不征税”发票和正式发票两种。但很多财务人并不了解预收款发票如何开具,也不了解预付款开具发票后如何入账,为了能让大家更好的理解预付款发票账务处理及开具,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案例及解析。 开具正式发票 如果购买方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即使商品尚未交付、销售尚未实现,但因为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所以需要缴纳税款。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条件达成,开具正式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开具收据或“不征税”发票 因是预付款,其商品尚未交付、销售尚未实现,可在开具发票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开具,税率一栏填写“不征税”,待后续纳税义务发生后,再开具正常发票。这样开具的好处是暂不需支付税费,待纳税义务发生后,开具正式发票时一起缴纳税款即可。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如何编制相关账目的会计处理方法,小编用案例为大家演示一下开具“不征税”发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案例】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500台空调,每台售价5万元(不含税),合计价格为2 500万元,合计价税为2 82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B公司向A公司预付30%款项,即847.5万元;A公司收到预付款即开始备货,并于30日内将约定的空调运送到B公司施工现场,移交给安装公司,B公司支付总价款的65%,即1 836.25万元;剩余5%款项半年后支付,即141.25万元。经过协商,A公司给B公司开具“不征税”发票,则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款847.5万元,开具“不征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 847.5 贷:预收账款——B公司 847.5 2.按约定将空调送到B公司施工现场后,收到65%货款1 836.2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 836.25 预收账款——B公司 847.5 预收账款——B公司 141.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5 3.按照约定半年后收到5%尾款141.2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41.25 贷:预收账款——B公司 141.25 小编相信,看过上述案例后,大家一定都已经明白,当自己的企业遇到预付款发票开具情况时该如何应对了。希望大家能在以后的财务工作中运用得当哦。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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