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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20年,这些案件记录法治进程

2023-07-30 21: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3年秋天,湖南沅江警方在侦办网络贩卖银行卡案件时,发现陆勇违法购买了三张银行卡,且在3个月内有300万元资金的流水。进一步调查后,警方发现陆勇有倒卖印度仿制抗癌药的行为,这些印度药没有在中国药监部门注册,也没有销售许可。

随后,陆勇被沅江警方跨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因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沅江检察院批准逮捕。好心救人却受到法律制裁,陆勇的事引起了媒体的关注。2015年1月,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撤回了对陆勇的起诉。

2015年2月16日,《今日说法》播出了关于陆勇案的节目,表达了“良法之治,应合乎常理常情,绝非不食人间烟火”的观点。

节目播出当天,沅江市检察院赶到江苏无锡,对陆勇所涉罪名进行实地调查。10天后,检察院作出对陆勇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认为,陆勇的行为虽然一定程度上触及国家对药品的管理秩序和对信用卡的管理秩序,但其行为在这些方面的危害程度相对于白血病群体的生命权来讲,难以相提并论。如果将陆勇惠及患者的行为认定为犯罪,有悖于“司法为民”的价值观。

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同年,我国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目前,已有10多个省市相继将价格高昂的正版药格列卫纳入医保。

在回访中,陆勇表示自己还在吃这种药,身体很好。现在,买得起药的病友们不再找他代购了,他也有了更多时间打理自己的生意。

背后的英雄

2013年4月8日节目《十年冤狱谁之罪》片段

2003年5月18日21:00,张高平和侄子张辉驾驶货车去上海送货,路上他们受人之托,好意搭乘了要去杭州打工的17岁安徽女孩。5月19日凌晨1:50左右女孩下车,自己打车和朋友汇合。张氏叔侄则继续沿着沪杭高速行驶。次日凌晨,警方在一条水沟里发现了女孩的尸体,死者被强奸后抛尸此处。警方将张高平叔侄俩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经过审查,当地警方给出了26条关于二人犯罪的证据。最“有力”的证据有三点:1.张氏叔侄承认自己有罪的口供,2.两人指认现场的录像,3.和张辉同一监舍的证人袁连芳听到过张辉对杀人过程的描述。

张氏叔侄表示,供述和指认现场都是受刑讯逼供不得已为之。袁连芳的证词也完全是捏造的。尽管张氏叔侄一再喊冤,法院终审还是判处二人犯有强奸罪,处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2007年,张高平在石河子监狱第二监区服刑,张飚是驻监所检察官。在张高平反复喊冤叫屈的情况下,张飚开始调查这起案件的始末。期间,张高平向张飚检察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张高平在报刊上发现,河南某县一起命案中,被告人最终被无罪释放,案件中有个叫“袁连芳”的人作了伪证,而这个人和自己判决书上作证的人名字一样。

张飚认为这不是个简单的巧合,他向多个机关取证,近一年后张飚证实了在河南那起冤案中作伪证的人和张高平叔侄案中的证人袁连芳就是同一个人。

深入调查后,张飚把调查材料和张高平叔侄的申诉材料寄送给有关部门。同时,他帮助张高平家人联系了律师代理该案。在退休前一刻,他还给时任浙江省检察院的检察长写信反映案情。

2011年,刚刚退休的张飚匿名接受了《东方早报》记者的采访,一个月后,《跨省作证的神秘囚犯》和《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两篇报道刊发,公众第一次知道了这起冤案。为两位服刑人员的申诉努力多年,张飚背负着一般人难以体会的压力。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氏叔侄强奸案进行再审宣判,对原审判决依法改判纠正,张高平叔侄无罪。

该案成为十八大之后首例被纠正的冤错案件,张飚检察官也因对此案平反作出的艰深努力,在2018年12月18日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

2013年4月8日,《今日说法》栏目播出50分钟专题节目《十年冤狱谁之罪》报道此案。节目播出后仅一周,张飚检察官收到了辽宁省丹东市第四中学高二三班的学生寄来的十几封信件。同学们之所以集体给张飚写信表达感谢,是因为他们的班主任卫齐老师在课余时间播放了那期《今日说法》的节目,给孩子带来了极大的触动。卫齐老师在信中写道:人的一生中,找到一座精神灯塔实属不易,您坚持不懈地用自己的善良之举托起了正义的天平,激发了我们学生对于法律的敬畏和崇敬。

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纠正冤错案件数十起。其中,辽宁刘凯利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刘吉强案、钱仁凤案等二十多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为《今日说法》所关注和报道,同时也见证着“法治国家”在理念和实践上的不断提升。

盼得正义归来的企业家

2018年12月4日节目《归来》片段

1994年,张文中在北京开办第一家物美综合超市,之后,物美企业版图迅速扩张,2003年于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2006年9月11日,在张文中全力带领物美开疆拓土之时,一场牢狱之灾骤然降临,张文中在公司会议上被带走协助调查。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等罪名对张文中提起公诉。2008年10月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文中作出有期徒刑18年的一审判决。接到一审判决后,坚持自己无罪的张文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定罪部分,但刑期改为有期徒刑12年。

服刑期间,张文中没有自暴自弃,坚持阅读和发明创造。2013年2月6日,因表现良好而两次减刑的张文中出狱,此时他已服刑近7年。出狱后,他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被驳回。2016年10月,在中央加强产权保护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8年2月12日,春节前三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文中案。在诈骗认定方面,原审判决认定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不具备申请国债贴息资格,假冒国有企业骗取国债贴息资金共计3190万元,构成诈骗罪。再审庭审中,原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黄海出庭作证物美集团在当时具有获得国债贴息资金的资格。在行贿方面,再审法院认定是有相关人员索取贿赂,而非物美集团主动进行的,亦未获得任何不正当利益。在挪用资金方面,再审法院认为资金从未进入过个人账户,张文中无个人使用的行为。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张文中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文中无罪,原审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张文中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曙光。

该案的改判也成为依法保护产权、推动司法公正的标杆案件。

20年来,《今日说法》忠实记录了中国法治进程的点滴进步,用6300多期节目,描绘出中国法治的浩阔长卷。20年,我们的小观众看着《今日说法》参加了工作;20年,我们的嘉宾从风采绰约到霜染两鬓。

20年变化很大,不变的是《今日说法》栏目主创对法治的信仰,对观众的初心,对媒体责任的坚守。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坚守同您的约定,每天中午与您一道品尝中国人的“法治午餐”。

花开花落间拾起深情岁月

日转星移中不变执着坚守

编辑 | 韩昕林 李一璇(实习)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二十年法治点滴(下)》

总导演 | 程君轶

记者 | 赵初 倪玮 陈雅 郭震宇 李政林 孙元学 李绍鹏

实习生 | 李志昊 王俐然 潘颖欣 希吉尔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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