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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丨干货!宜宾最新人才安居政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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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宾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3年内免租金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未能入住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博士、硕士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租房补贴,取得广泛好评。

宜宾人才们的福音

不会止步于此

为加快集聚八方英才,切实为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提升人才生活幸福指数,近日,宜宾市委人才办印发了修订后的《宜宾市市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叠加人才安家补助和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政策,宜宾人才们的安居保障将迎来重大利好!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宜宾近期出台和实施的

人才安居政策

一是人才安居公司新鲜出炉!

创新组建宜宾市人才安居公司,对市级人才公寓进行统一市场化管理,实行租房补贴发放和租金缴纳双轨并行机制,届时,市级人才公寓在满足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情况下,盈余房源可由市人才安居公司自行组织租赁,优先面向大专以上学历群体。

政策详情

请扫下方二维码了解

二是人才租房补贴标准提升!

人才保障越来越优,本次租房补贴标准得到大幅提升,符合入住条件但未予入住的D类及以上人才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租房补贴!

三是人才公寓保障范围拓展!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管和D类及以上引进人才将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

四是申报流程更加高效!

“宜宾人才服务平台”亮相投用,人才公寓实现线上申报、线上审核,公寓申报流程更加快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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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查询、绿卡办理、补贴申领等服务将通过“宜宾人才服务平台”实现一网查询,一站受理,一码集成:

微信小程序搜索宜宾市人才服务平台或通过“智汇宜宾”微信公众号-“宜宾人才服务平台”进入

(点击图片可放大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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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谁能住?

怎么申请?

下面的内容可要仔细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市属单位、大学城科创城科研机构符合规定的D类及以上引进人才;

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全职在宜工作的高管、符合规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主城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购有住房、所在单位没有提供相关住房。已购期房未交房或交房不超过半年的,可视具体情况提供短期人才公寓。

市属单位、科研机构申请人享受租房补贴未超过三年。

市上统一引进或用人单位备案自主引进的人才,引进时间不超过5年。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结合自身实际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本人1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录用文件等相关印证材料。

已婚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用于查询申请人在本市主城区住房情况)。

如已购期房的,上传购房合同首页、房屋坐落页、交房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宾市人才服务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人才类别,并按步骤上传申报材料,进行在线申报(市人才公寓金沙雅苑项目需维护,暂不接受新入住申请)。

公寓申报通知已发出,4月17日10:00起即可登录“宜宾人才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五是人才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房享受单职工缴存最高贷款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90万元的政策优惠。

宜宾的人才安居政策,就问你香不香

编辑 | 陈亚兰

校审 | 徐 昀

审核 | 赵一晓

来源 | 宜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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