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58同城、五八同城为驰名商标,两公司侵权分别判赔20万及31.5万元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五八同城档口转让 法院认定58同城、五八同城为驰名商标,两公司侵权分别判赔20万及31.5万元

法院认定58同城、五八同城为驰名商标,两公司侵权分别判赔20万及31.5万元

2024-06-19 12: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作为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对驰名商标提供了包括跨类保护在内的一系列强于一般商标的“特殊”保护规则。日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五八公司”)与长沙创业之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五八企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仟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合称为“两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认定“58同城”与“五八同城”两枚商标为驰名商标,维护了五八同城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八公司拥有 “58同城”和“五八同城”两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两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微信小程序上使用“58企服”、“五八企服”、“58企名”字样提供企业起名等服务。五八公司起诉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结合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在案证据可以证明“58同城”与“五八同城”两枚商标经过五八公司长期使用和大量宣传,已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同时,五八公司的域名“58.com”已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五八”字号已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字号。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五八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将域名58qm.net及5858qm.net转让给五八公司并承担转让费用,赔偿58同城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无独有偶,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令天津五八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五八时代公司)停止侵害五八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五八时代公司限期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五八”字样,并且限期在智联卓聘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对五八公司的不良影响,赔偿58同城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1.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国家加强对商标的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在于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五八公司依托平台在招聘、房产、汽车、本地生活服务等领域多年的深耕细作,不断升级产品服务,积极探索和提升全方位品牌影响力的*路径,筑牢品牌“护城河”。在遭遇商标侵权、傍名牌等问题时,五八公司坚决维护品牌声誉,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期持续发挥五八公司资源、品牌方面的优势,为用户带来简单美好的生活服务,为行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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