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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一直未过户 如今要拆迁 前房主却反悔要来争拆迁款 万幸买家当时留了心眼 房子拆迁款才算留了下来 基本案情 2006年3月,小李夫妇购买登记在老王名下国有土地上房产一套,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及《买卖合同》,并公证,钱房两清。但由于因该房产原登记时有误差,一直未过户。 2021年,该房产拆迁,丈量时由小李妻子签名确认。 老王对出售房屋反悔,导致拆迁补偿合同一直未签订。后来拆迁办提出既然各方对补偿数额都没有异议,就先拆房子,拆迁款暂时由拆迁办保管,后续房子的归属有定论了,再把补偿款下发。 法院审理 2021年5月,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王某的案件时,查封了该补偿款中的160万元。 李某夫妇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其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确认被拆迁房屋归其所有,停止执行涉案房屋拆迁款,确认该款项为其所有。 王某夫妇则主张,房产未出售,拆迁款应归自己。 一审法院认为,该案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涉房产在2006年双方夫妇四人签订了《转让协议》及《合同》并公证,买卖合法有效,双方义务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并认可未能办理过户原因。 李某购买房产后虽然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其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其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执行的情形,对于拆迁款的归属不宜在本案中一并确认。 一审法院判决:一、李某提出的执行异议成立,张某申请执行王某一案中不得执行涉案房屋所产生的拆迁利益;二、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来源:海南特区报、法律快车 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胡荣律师 胡荣律师,上海政法学院英语学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上海邦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擅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贷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以及法律咨询。胡荣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参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胡荣律师秉承勤恳敬业的法律服务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项法律事务,时刻为客户的最大利益积极出谋划策,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执业感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河南北路441号锦艺大厦八楼西 咨询热线:1862193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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