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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答家长问,快来查收(附各校咨询电话)

2024-07-16 10: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1

问:2022年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有何变化?

答:2022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市招生入学通知等文件精神,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杜绝招生工作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一是全面执行好“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即在审批地县域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行统一平台招生。公办民办学校所有招生流程和环节,包括招生报名、录取操作、结果公布等,全部纳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简称“招生系统”)。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三是自2020年起已取消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02

问:义务教育学校可以自行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不可以。任何学校提前掐尖招生或私下预录取等变相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也是无效的。因学校各种自行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不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上报名登记的学生不能保证顺利录取,且不能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生电子学籍。

敬请有关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不轻信任何单方的招生承诺,也不轻信网络流传的谣言,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03

问:招生报名录取后,各校新生如何分班?

答:所有学校都要实行电脑随机编班。8月底前,市教育局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通过招生系统统一完成所辖公民办小学初中录取新生的随机编班,严禁各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9月上旬,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公布录取的名单,上报温州市教育局建立我市公民办学校新生电子学籍库。

04

问:今年新生的网上报名如何进行?

答: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4日-7日,其中初中段网上报名为7月4日-6日(9:00—21:00);小学段网上报名为7月5日-7日(9:00—21:00)。

网上报名登记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就近向所在幼儿园或小学老师咨询,务必做好网上报名登记。只要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学生(家长)在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报名录取结果。由于温州市统一报名时间,报名压力较大,因此,建议家长尽量避开高峰时间。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依次选择“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进行入学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

招生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请根据招生工作安排表及时查询相关信息。详见“2022年乐清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南”和“2022年乐清市义务教育民办、公办(含转公)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05

问:填报公民办学校的报名对象需要什么条件?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年龄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2年小学毕业生,即接受完六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入学资格按以下条件确定: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乐清市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持有乐清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办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具有乐清市小学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面向七年级新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

06

问:缓学对象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户口册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备留档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按时送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100%接受义务教育。

07

问: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有变化吗?

答:有变化。根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要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非乐清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办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的,就可以申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

08

问: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如何上学?

09

问:民转公学校如何招生?

答:乐成公立寄宿学校和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附属学校从2022年9月开始,所有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按全市公办中小学标准由市财政保障。对于录取后因放弃或者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等原因空出的学位,不再递补录取。剩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1.乐成公立寄宿学校

作为过渡期的招生措施,该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采取“分类报名、一次选择、超额摇号”的招生方式进行。

一是面向城南街道招收300名新生。报名对象为户籍生和产权生,实行“户籍生优先,产权生靠后,超额摇号”的方式分批次录取,即当户籍生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减去户籍或居住地在城南街道的政策照顾生后的计划数)时,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录取后的剩余计划再向产权生招录(录取方式参照户籍生)。当户籍生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关公开摇号派位录取。产权生则不再参加该批次招录,但可以直接纳入面向全市招收批次的报名对象。

二是面向全市招收500名新生。报名对象为我市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计划数(减去非城南街道政策照顾生后的计划数)时,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关公开摇号派位录取。当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时,则一次性全部录取。

2.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附属学校

2022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并继续按寄宿制办学。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关公开摇号派位录取。当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一次性全部录取。

10

问:公办学校(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有意就读民办学校,可以填报几所?

答:2022年秋季新生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兼报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其中选报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民转公学校限报1所、公办学校限报1所。且实行分类分阶段依次审核录取:第一阶段民转公学校、第二阶段民办学校、第三阶段公办学校。

特别要指出的是,2022年起,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民办学校只能在一个县域内,不能跨县域申报。即如果已报名我市民办学校1所,则不能再同时申报乐清市外其他的任何1所民办学校。

11

问: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后,如何录取?

答: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顺序号。报名平台将按2个平行志愿(申报学校)同时摇号,当出现2个志愿都被摇中(预录取)或其中的1个被摇中时,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民办学校签订《就读承诺书》和缴费确定,以缴费确认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录取。

12

问:填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没有被录取,还有机会就读民办学校吗?

答:应该说还有机会。在第一轮招录环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可在第二轮重新报名参加第一轮招生不足民办学校的补录。补录环节可跨县域报名,不受区域限制,每人限报1所。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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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答:可以。经认定为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应实施直升。之前已招录在校的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可以按上述直升政策执行。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当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空余的名额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空余名额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若未超过空余名额的将一次性全部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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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填报民办学校,是否会影响公办学校的录取?

答:不会。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报名对象,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摇中)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1个或者2个)后放弃的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具有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预录取资格,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重新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家长们在申报民办学校时,要充分尊重孩子的选择和申报意愿,慎重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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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施教区内有户籍有房产的学生能保证就近入学吗?

答:不一定。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安排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但户籍、房产于2022年5月31日后申报、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列入迁入地公办小学初中2022年施教区学生对象范围。

当施教区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拥有户籍和父母有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再安排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类入学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给予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

该批次分流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需重新报名,由市教育局按照分流政策,根据其申请志愿和户籍登记(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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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是否可申请到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

答:可以。但前提是在学校满足施教区学生入学后仍有空余学额。此类对象属统筹类对象,其入学统筹顺序是:第一批,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人员子女即产权生;第二批,确需跨施教区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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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有不动产证,能保证入学吗?

答:不一定。当不动产证(房产证)人员子女数量超过学校空缺学额的,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的正式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网上房产预登记的不予列入该批次。

在该批次中,学校有空余学额的,要优先安排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属有房无证的,须继续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付款凭证、水电缴纳两年以上凭证等)。当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申请就读人数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予以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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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随迁人员子女如何申请到公办小学、初中上学?

答: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可以通过以下四个途径乐清教育发布”:

📌一是直接网上报名申请入学。

📌四是企业统一申请入学。通过企业工会组织集体向市教育局申请,相对就近就便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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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随迁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成功能否保证录取?

答:不一定。全市各小学初中总体学位能满足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但存在地域间不均衡,主要是部分人口密集地区热点学校因施教区户籍人员、不动产人员子女较多,学位相对紧张。所以,提请随迁人员注意:要及时关注欲报读学校的往年各批次招生情况,并判断能否顺利入学该校的可能性。敬请慎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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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有哪些对象可以享受政策照顾安排?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予以照顾,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1)在我市范围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人华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其中父母户籍在国内,孩子在港澳出生的,其父母须符合长期在外居住条件);符合《乐清市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实施细则》(乐教〔2022〕57号)规定的各类人才子女(第一层次以下的人才子女原则上不安排丹霞路小学、建设路小学滨海校区与建设路校区、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城南第一小学等学校和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教职工子女等对象要求在本校就读的,需提供实际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优先照顾入学。

📝(2)省绿叶奖获得者,温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乐清市级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温州市级第二层次(“三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参加考核合格)及以上骨干教师子女;从教10周年以上乡村教师(指享受浙江省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教师)子女。

📝(3)根据《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乐委办〔2012〕67号)规定,经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且符合条件的高积分随迁子女。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中小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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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在参加摇号时有无照顾?

答:有。根据省市“长幼随学”照顾政策,结合我市招生办法,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同一所民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适龄儿童、少年被派位录取,其他未被派位录取的,家长可在摇号预录取公示期内,凭户籍信息等有效证明向市教育局普教科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所学校。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参加非同一所学校暨2所或多所学校的随机抽签或电脑派位录取(摇号)时,不享受“长幼随学”优待政策。

22

问:转学学生如何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周边学校申请?

答:转学学生是指除起始年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外,因父母工作、生活变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要在相关学校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转学学生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周边学校申请。转学时间一般在新学期开始前两周内,各校在学期中间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对于入学较为紧张的区域热点学校,家长要提前向学校咨询,直接向学校申请。若该学校学额已满,再由市教育局向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统筹安排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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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转学类学生,能否实现“长幼随学”?

答:可以。除起始年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外,学校在不突破最大班额的前提下,对施教区户籍学生予以优先安排;在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如因班额已满无法安置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严禁因不规范插班行为造成大班额现象。部分入学较为紧张的热点学校,要在优先满足户籍学生转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接收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照顾对象,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不同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

24

问:如何申请政策照顾入学?

答:不同类型条件的政策照顾学生由不同单位审核,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不同单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具体为:

市教育局: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温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乐清市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温州市级第二层次(“三坛”、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考核合格)及以上骨干教师子女;从教10周年以上乡村教师(指享受浙江省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教师);符合政策的移民对象、民办学校的优待对象等。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符合《乐清市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实施细则》(乐教〔2022〕57号)规定的各类人才子女。

市侨办:华人华侨子女。

市外办:港澳同胞子女。

市台办:台胞子女。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参与积分制管理的高积分新居民人员子女。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须于规定时间内将证明材料提交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5

问:我的不动产证上是其它人共有的,请问我的孩子可以根据这套不动产安排入学吗?

答:不可以。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全权所有的,性质为住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的正式办理时间为准,网上房产预登记的不予列入该批次。与他人共有房产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只持有购房合同、购房协议的且暂未取得不动产的入学对象,不纳入招生入学产权生对象,不具有该批次的入学资格。

26

问:我的房子因旧城改造而拆迁,请问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如何就学?

答: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以根据拆迁安置地(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等同产权生批次安排入学。

27

问:就近入学是否等同于最近入学?

答:不等同。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更不是简单的以学校为中心画圆来判断是否最近,而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片区的学校。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以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学校的招生范围是综合考虑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区域内适龄学生数量、上学距离和交通状况等因素,以街道行政区域、大路大河、村组为界划分施教区,做到相对就近入学。

28

问:港澳籍学生申请政策照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华人华侨和港澳、台胞子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照顾政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华人华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原则上安排在其父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学校就近入学。由家长向相关部门申请证明材料。

2022年秋季乐清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对外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对外咨询电话 大荆镇第一小学 大荆镇第三小学(东林校区) 大荆镇第三小学(荆乐校区) 大荆镇第四小学 湖雾镇小学 大荆镇第六小学 智仁乡小学 大荆镇雁东学校(小学部) 大荆镇镇安学校(小学部) 仙溪镇第一小学 仙溪镇第二小学 龙西乡龙西学校(小学部) 雁荡镇第一小学 雁荡镇第五小学 清江镇清北学校(小学部) 清江镇第一小学 清江镇第一小学上埠头校区 南塘镇小学 芙蓉镇第一小学 芙蓉镇第二小学 芙蓉镇雁湖学校(小学部) 虹桥镇第一小学东垟校区 虹桥镇第一小学新城校区 虹桥镇第二小学 虹桥镇第三小学 虹桥镇第五小学 虹桥镇第六小学 虹桥镇第七小学 虹桥镇第八小学 虹桥镇第九小学 虹桥镇第十二小学 蒲岐镇第一小学 蒲岐镇第一小学娄岙校区 蒲岐镇第二小学 蒲岐镇第三小学 南岳镇小学 南岳镇小学大崧校区 南岳镇小学后塘校区 南岳镇小学里岙校区 淡溪镇第一小学 淡溪镇第一小学龙川校区 淡溪镇第二小学 淡溪镇第三小学 乐成第一小学 乐成第二小学 建设路小学建设路校区 建设路小学滨海校区 城东第一小学 东山小学 晨曦路小学 城东第二小学 城东第二小学坝头校区 城东第二小学五一校区 城南第一小学 城南第一小学龙凤桥校区 城南第二小学 丹霞路小学 盐盆小学 经济开发区学校 白石小学 白石小学东浃校区 白石小学坭岙校区 白石中雁学校 天成小学 石帆第一小学 石帆第二小学 石帆第二小学河淇校区 石帆第三小学 翁垟第一小学 翁垟第二小学 翁垟第三小学 翁垟第四小学 翁垟第五小学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附属学校 柳市镇第一小学 柳市镇第一小学翔来校区 柳市镇第二小学 柳市镇实验小学 柳市镇第四小学 柳市镇第四小学陈薛尚校区 柳市镇第五小学 柳市镇第六小学 柳市镇第七小学 柳市镇第八小学 柳市镇第九小学 柳市镇第十小学 柳市镇第十一小学 柳市镇第十二小学 柳市镇第十四小学 柳市镇第十五小学 柳市镇第十六小学 柳市镇第十七小学 柳市镇黄华实验学校(小学部) 北白象镇第一小学 北白象镇第二小学 北白象镇第三小学 北白象镇第四小学 北白象镇第五小学 北白象镇第六小学 北白象镇第六小学水潭校区 北白象镇第七小学 北白象镇第七小学白鹭屿校区 北白象镇第七小学高岙校区 北白象镇第八小学 磐石镇小学 北白象万家学校(小学部) 北白象茗西学校(小学部) 市实验小学银溪校区 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 英华学校(小学部) 育英寄宿学校(小学部) 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朝阳学校(小学部) 旭阳寄宿小学 南华寄宿学校 知临寄宿学校(小学部) 文星学校(小学部) 荆山公学(小学部) 大荆镇第一中学 湖雾镇中学 大荆镇第三中学 雁荡镇第一中学 清江镇中学 南塘镇中学 芙蓉镇中学 虹桥镇第一中学 虹桥镇第二中学 虹桥镇实验中学 虹桥镇第六中学 蒲岐镇中学 南岳镇中学 淡溪镇中学 乐成第一中学 乐成实验中学 乐成第三中学 城东第一中学 城东第二中学 城南中学 盐盆第一中学 白石第一中学 白石中雁学校(初中部) 天成第一中学 石帆第一中学 翁垟第一中学 翁垟第三中学 乐成公立寄宿学校 柳市镇第一中学 柳市镇第三中学 柳市镇第四中学 柳市镇第五中学 柳市镇第六中学 柳市镇实验中学 柳市镇黄华实验学校(初中部) 北白象镇中学 北白象镇三山中学 北白象镇茗屿中学 北白象万家学校(初中部) 北白象镇茗西学校(初中部) 磐石镇中学 业余体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初中部) 乐清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英华学校(初中部) 文星学校(初中部) 育英寄宿学校(初中部) 知临寄宿学校(初中部) 康德寄宿学校(初中部) 朝阳学校(初中部) 荆山公学(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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