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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省外入川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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