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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

2024-06-27 04: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五年后乌鲁木齐建成节水型城市

  5月20日下午,乌鲁木齐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从2005年起,乌鲁木齐将分三个阶段,到2010年完成节水型乌鲁木齐创建工作。

  5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水务局获悉,《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即将进入启动阶段。根据《方案》,乌鲁木齐将分三个阶段达到创建节水型乌鲁木齐目标。

  【第一阶段】 →→→宣传启动阶段

  2005年1月至6月为宣传启动阶段,制定《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并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大力宣传国家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倡导节约用水的生活方式,推进“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为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3月至2009年12月,将召开“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动员大会”。2006年,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及两个开发区所辖80%企业、单位、社区创建成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所有区(县)建成为乌鲁木齐市节水型区(县)。2007年,乌鲁木齐建设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城市;2008年,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

  【第三阶段】 →→→总结申报阶段

  第三阶段,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为总结申报阶段,向国家提出验收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参评申请,并接受考核。

  《方案》实施的协调监督及建设活动的检查、验收,由“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任工作小组组长,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新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德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依坤,副市长隋吉平,市政协副主席张锐等领导任副主任。

  创建过程中,被命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区(县)的,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将授予区长、县长“建设节水型城市活动优秀区长、县长”称号,奖励区(县)2万元。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建设节水型城市活动优秀区长、县长”称号的,奖励个人5000元。荣获建设活动先进个人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而限期未达到建设目标的,将不能参加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并不发放年度目标责任奖。

  此外,5月20日的会议还通过了《乌鲁木齐市法制宣传教育办法》、《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等议题。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新华,副市长刘志勇及市政府秘书长秦裕忠等出席会议。

  乌鲁木齐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乌鲁木齐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的1/4,是全国50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乌鲁木齐市水资源可利用量8亿多立方米,而实际取水量已达8亿立方米,几近极限。:(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陈贵军 苏军亚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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