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前 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临时停车时间规定 › 关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前 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为保障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方便旅客抵离首都机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是乘客抵离首都机场的上下乘客区域,在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在限定的时间内临时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当立即驶离。 二、以下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含通行时间): (一)1号航站楼由东引桥(或者机场高速分流处)经出发层至西引桥; (二)2号航站楼由出发层与停车楼分流处,经出发层至1号航站楼与机场高速分流处。 三、3号航站楼前以下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含通行时间): (一)由东引桥合流处经出发层至西引桥分流处; (二)由到达层入口经到达层至到达层出口。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限时停车道路设置交通标志,明确限时停车起点、终点和时间。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违反限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并予以处罚。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乘坐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2018年第60号 关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方便旅客抵离首都机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首都机场航站楼前道路是乘客抵离首都机场的上下乘客区域,在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在限定的时间内临时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当立即驶离。 二、以下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含通行时间): (一)1号航站楼由东引桥(或者机场高速分流处)经出发层至西引桥; (二)2号航站楼由出发层与停车楼分流处,经出发层至1号航站楼与机场高速分流处。 三、3号航站楼前以下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含通行时间): (一)由东引桥合流处经出发层至西引桥分流处; (二)由到达层入口经到达层至到达层出口。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限时停车道路设置交通标志,明确限时停车起点、终点和时间。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违反限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并予以处罚。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乘坐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X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