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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 具体工作如下:
工作 序号
工作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临床试验启动阶段
1 制定临床
研究计划
在临床试验启动前,临床监查员应制定科学、可行、全面而详细的临床研究计划。包括: 临床进度总体时间安排;临床启动计划;
临床监查计划;
临床统计计划;临床总结计划; 临床费用预算;
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 准备研究
者手册
通过查阅相关专业文献资料,临床监查员负责编写研究者手册。主要内容包括:背景资料; 化学资料;药学资料;
药理毒理学资料;临床及对照药相关资料、相关文献等。
3 选择临床单位 (包括牵头单 位)
拜访拟定各临床单位,并考察其:合作态度、团队精神;人员资格、数量、工作经验;试 验场所、床位;临床试验检查仪器和设备;日门诊量等。在充分考察上述条件的基础上, 选定牵头和临床参加单位。
4 选择统计单位
通过多种渠道详细了解并核实:统计单位资质条件(专业基础及人员配备组成等);合作 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程序等。在充分考察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选定临床统计单位。
5 起草临床方案 并设计 CRF 表
监查员独立或会同主要研究者拟定临床方案(草案);
监查员根据临床方案设计 CRF 表 (草案)。
6 召开临床协调 会
与各临床中心协商确定临床协调会召开时间和地点;拟定会议工作安排及分工;准备临床 协调会相关资料(技术资料、会议签到表、准备研究者签名样张等);召开协调会并讨论 临床方案及相关问题。
7 修订临床方案 根据临床协调会意见, 由监查员负责修订临床方案及 CRF 表, 并经主要研究者同意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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