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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届中日音乐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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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音乐比较研究会是接受中国音乐家协会的领导,由全国从事中国音乐与日本音乐比较研究者组成的学术研究团体。此次会议经中日音乐比较研究会、新疆艺术学院研究决定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由新疆艺术学院承办。

具体如下:

一.会议主题

总结经验  理论反思  规划展望

二.宗旨和目的

中日音乐比较研究会以研究中国音乐与日本音乐的相关学术课题,研究中日音乐文化交流的历史、现状及其规律性为宗旨。以促进中日音乐学术研究者的学术交流,提高中日音乐学术研究质量水平为目的。

三.会议议题

1.有关中日两国传统音乐・艺能的比较研究

2.有关中日两国音乐教育的比较研究

3.有关中日两国近现代音乐史的比较研究

4.丝绸之路乐舞文化、音乐的东西交流

5.各国音乐文化木卡姆现象的比较研究

四.会议时间安排

时间:2015年9月 7日〜9月10日

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

报到联系人:库尔班・买吐迪(13999943084)、杨帆(13899985316)、吐尔洪・司拉吉丁(13139632513)

9月6日全天报到

9月7日至9月10日举行正式会议,内容包括:开闭幕式、大会主题发言、中日音乐研究专题报告、分专题学术研讨、学会理事会、相关汇报演出等。

9月9日为学术考察时间,学术考察为吐鲁番维吾尔木卡姆。与会代表可根据本人的兴趣自行选择,并在回执中注明,以便会议做出统一安排。

9月10日离会。

五.参会须知

1.参会人员总人数预计100人以内,其中正式代表为60名,欢迎其他非会员参加。

2.论文通过审查并有正式邀请函的会员被视为正式代表,往返乌鲁木齐的交通费自理,考察期间不再收取交通费。

3.论文未通过审查或未交论文的参会志愿者被视为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收费标准为:会务费300元,住宿费、往返乌鲁木齐的交通费自理,考察费300元(含交通)。

4.论文通过审查并有正式邀请函的博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会务费200元,住宿费、往返乌鲁木齐的交通费自理,考察期间不再收取交通费。

5.所有参会人员须提交参会回执函及学术论文一篇。具体如下:

◇提交论文概要:

1.论文概要提交日期:2015年 3月 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2.中文(600字左右,附日文翻译)电子邮件受理。

3.请在回执函中细填写论文标题、发表者姓名、性别、所属(单位)、联络信息(住所、电话、电子邮件)等。

提交的论文概要经过审查决定发表者及发送正式邀请函。

◇提交论文原稿期限:2015年5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1.中文(4000字以内,附日文翻译)),电子邮件受理。

2.论文应该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内容,如已发表应注明发表刊物和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新疆艺术学院

电话:0991-2554538    2565226  

回执函及学术论文寄发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方联系人及电话:阿不都赛米・阿不都热合曼 (13629905851)

库尔班・买吐迪(13999943084)

杨帆(13899985316)

吐尔洪・司拉吉丁(13139632513)

日方联络者:植村幸生先生(东京艺术大学)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081-9045479088

新疆艺术学院

中日音乐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筹备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附件:研讨会回执函:回执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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