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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4-07-06 20: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珠城职院教务〔2021〕13号)等规定,定于每年10、11月进行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艺术类、三二分段、自主招生、高职扩招(含现代学徒制)、专本衔接等学生除外)。

二、转专业要求

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转专业流程

(一)报考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10月28—11月1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到现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登记(附件2),教学秘书在11月2日前将附件2表的电子版、纸质版交梁老师处。

学院

联系人

办公室地点

办公电话

机电工程学院

龙老师

明德楼1209

7225958

旅游管理学院

陈老师

致远楼511

7253097

经济管理学院

丁老师

明德楼4411

7253766

人工智能学院

黄老师

格力楼6420

7225950

人文学院

王老师

博雅楼312

7253804

(三)考核(11月4—8日):申请转专业同学带好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前往拟转入专业安排的考核地点参加考试,未携带相关证件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四)拟转专业名单公示(暂定11月10—23日):由各二级学院上报拟转专业名单(附件3)至教务处温老师处。由教务处复核后公示,公示期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转专业名单。

(五)办理转专业时间(11月24—27日):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附件4),交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收齐后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六)退还原专业课教材时间另行通知。

退还教材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持身份证或校园卡退还原专业课教材,公共课程教材不退还。

2.退还的专业教材务必保持教材的原样,整洁、无涂写、不拆封包装。

3.保留当时支付教材费的支付凭证。

4.教材费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退还。

四、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新生转专业工作在第一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进行。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转专业申请经学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它专业。

(三)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

(四)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避免学生盲目选择。同时组织由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的专家组(不少于3人),通过笔试或面试方式对拟转入学生(含本院内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人数、方式及名单。转完专业后的班级与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一致,不增减班级数,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以不影响教学为准。整个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五)所有转专业学生均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方予毕业。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6.转专业考试大纲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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