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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被提起公诉!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

2024-07-01 02: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月19日下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连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连舸,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连舸

履历显示,刘连舸,1961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自2019年7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据了解,刘连舸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等职务。

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刘连舸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并于2007年9月至2015年2月兼任非洲进出口银行董事,2009年3月至2015年6月兼任中国-意大利曼达林基金监事会主席,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兼任(亚洲)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2018年刘连舸加入中国银行。自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银行行长,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7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华夏时报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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