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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000951) 公司资料

2024-07-03 19: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历史沿革: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中国重汽(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中国香港”)为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的前身为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鸭电器”),2003年9月22日,小鸭电器与中国重汽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以下简称“《资产置换协议》”)。根据协议,小鸭电器以其合法拥有的完整资产(含全部资产和大部分负债),与中国重汽集团整车生产及销售有关的资产进行置换。根据2003年9月22日中国重汽集团与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查看全部▼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中国重汽(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中国香港”)为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的前身为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鸭电器”),2003年9月22日,小鸭电器与中国重汽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以下简称“《资产置换协议》”)。根据协议,小鸭电器以其合法拥有的完整资产(含全部资产和大部分负债),与中国重汽集团整车生产及销售有关的资产进行置换。根据2003年9月22日中国重汽集团与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鸭集团”)、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规定,小鸭集团将其持有的小鸭电器的47.48%的股份(计12,059万股)、中信投资将其持有的小鸭电器的16.30%的股份(计4,141万股)转让给中国重汽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重汽集团持有小鸭电器股权63.78%(共计16,20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3]54号《关于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小鸭电器与中国重汽集团于2003年12月31日完成该次重大资产置换。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265号《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及财政部财金函[2003]134号《财政部关于同意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小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批复》,上述股权转让行为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经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全称由“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证券简称由“小鸭电器”变更为“中国重汽”,证券代码为000951,启用时间为2004年2月12日。   2006年5月15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本公司向中国重汽集团定向增发6,866万股可流通A股股份,收购中国重汽集团若干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该议案于2006年8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159号《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重汽集团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核准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5,397.50万股变更为32,263.50万股。   本次增发股票于2006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   2007年4月2日,中国重汽集团与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维尔京”)及重汽中国香港签署《资产注入协议》,中国重汽集团将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评估结果的、包括持有本公司的63.78%的股份及其他资产,由中国重汽集团注入重汽维尔京,再由重汽维尔京注入重汽中国香港,同时分别由重汽维尔京向重汽集团及由重汽中国香港向重汽维尔京相应增发股份,最终完成对重汽中国香港的注资程序。   2007年4月24日,重汽中国香港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69号《关于同意中国重汽(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公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复对重汽中国香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重汽中国香港因受让本公司63.78%的股权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07年6月1日,中国重汽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205,763,522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8%),过户至重汽中国香港名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外资资审A字[2007]0084号文批准,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   2008年5月15日,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9,679.05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增加至41,942.55万股。   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总计转增25,165.53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增加至67,108.08万股。   2019年9月29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将济南市国资委持有中国重汽集团4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投”)系中国重汽集团股东,对中国重汽集团持股20%,山东国投与山东重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国重汽集团20%股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   2020年9月27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国有产权的批复》,批准将山东国投持有中国重汽集团2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重工。   2022年2月25日,上述两项股权划转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山东重工成为本公司之最终控制方。   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的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168,111,600股。2021年2月5日经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839,192,400股。   2021年9月14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本公司以总股本839,192,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35,676,960股。本次分配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174,869,360元,增加人民币335,676,960元,同时冲减资本公积人民币335,676,960元。新增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份已于2021年9月29日上市。   2022年5月1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本公司未能实施,则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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