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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活动面临的挑战与全球治理

2024-07-05 20: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源:军事高科技在线

转载:军鹰动态

导语:2009年,美俄卫星相撞事件首次暴露出国际社会在规范利用外层空间方面存在不足。2021年末,中国外交部证实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的“星链”卫星曾两度接近中国空间站,迫使中国空间站组合体采取紧急避碰措施。可以预见,随着人类对外层空间开发利用的不断深入,空间碎片威胁、太空军事化、轨道争夺等问题将会愈发凸显。因此,制订一系列关于太空活动的行为准则与国际法规是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有力保障。近期,兰德公司发布的报告《新时期的太空行为责任》(Responsible Space Behavior for the New Space Era),分析研究了当前国际空间开发利用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航天事业的不断发展与世界航天活动的愈加频繁,太空安全问题势必会成为国际事务的重要一环。本文将该报告主要内容总结编译如下,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

▲图1 兰德公司原报告封面

一、外层空间条约发展简史

        1957年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象征着人类活动范围拓展到了地球大气之上的外层空间。同年,时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国情咨文中提到“控制外层空间的导弹和卫星的研制”,首次从军事角度提到了外层空间。此后,美苏之间就太空军事化进行了多次协商谈判,美、苏、英三国在1963年签署了《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Limited Test Ban Treaty),明确禁止在太空进行核武器试验。同时,冷战时期两大阵营在太空领域展开的博弈促使国际社会逐渐重视太空空间潜在的军事化威胁。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Treaty on Principles Governing the Activities of States in the Exploration and Use of Outer Space, including the Moon and Other Celestial Bodies,OST——以下称《外层空间条约》),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截止2020年,该条约已有110个缔约国。然而,一些专家认为,该条约仅用宽泛的语言编写而成,无法就具体问题做出明确的解答。例如该条约的第四章中规定禁止在空间轨道上部署核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并未限制反卫星系统、轨道激光武器的发展。因此,多方认为需要对条约添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围绕着去军事化、禁止反卫星武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展开,旨在强调和平利用外层空间。

表1 外层空间行为规范草案简介

        作为最大的全球性组织,联合国在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2010年,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UN COPUOS)成立了工作组,并于2016年会同会员国与非政府组织商定了一系列关于和平利用太空的条款。该条款经过三年时间的修正、补充,最终在2019年通过了保证外层空间活动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与以往侧重限制太空军备竞赛的条约不同,该指导方针聚焦于和平、科学、开放、透明的利用太空。同时,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指导方针需要随着太空探索技术的不断发展而更新。

二、太空活动的关键问题

        在早期的太空探索中,仅有少数国家有能力将卫星送入轨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在轨卫星的布置,商业航天活动也正迅猛发展。轨道空间变得越来越拥挤的同时,避免空间碎片的撞击问题逐渐引起各方的重视,确保卫星在轨的安全和稳定是新时期太空活动的首要问题。报告从五个方面阐述了这一时期太空活动面临的主要挑战。

1.预警与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

        为了确保在轨卫星避免与空间碎片、入轨卫星的意外撞击,需要建立更可靠、更综合、更广泛的空间预警系统(Space Situational Awareness,SSA)和空间交通管理(Space Traffic Management,STM)系统。由于在轨碰撞和近距离碰撞事件时有发生,学界开始越来越多地讨论SSA和STM的重要性。2019年9月2日,欧洲航天局的地球观测卫星和SpaceX的星链卫星被标记为有碰撞危险,预警到这一风险的美国政府提醒卫星运营商注意潜在的碰撞可能性。但由于缺乏处理避免碰撞的统一国际指导准则,且SpaceX公司发生了软件错误,使得其错过了与欧航局进行协商解决的时机,最终欧航局不得不决定转移轨道以避免可能的碰撞风险。计划外的卫星机动会消耗宝贵的燃料储备,这将极大影响卫星的任务寿命。虽然欧航局的当机立断有效避免了一场可能的灾难,但由于缺乏国际通行的规范程序和指导方针,国际社会很难对下一次类似事件的风险化解保持乐观。

▲图2  1956年来在轨物体数量变化图

2.空间碎片数量控制

        随着外层空间利用走向深入,外空物体的数量一直在稳步增长。研究表明,近地空间中90%以上的物体是脱轨运行的,这些被称作空间碎片(例如报废的卫星、运载火箭助推器、空间碰撞产生的碎片等)的物体对空间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空间中要跟踪的物体越多,预警系统就越复杂。美国宇航局轨道碎片计划办公室(NASA’s Orbital Debris Program Office)声称,“已知存在超过21000个大于10厘米的轨道碎片,直径在1到10厘米之间的碎片群估计在500万上下,小于1厘米的碎片则超过1亿个。”早在1978年,唐纳德·凯斯勒(Donald Kessler)研究了空间碎片的潜在影响.他提出一种模型,即一次碰撞产生的碎片触发了链式反应——新碎片将导致更多的碰撞,其产生速度远超处理碎片所需的时间。最终,太空中会充满了碎片,以致于安全的太空作业不再可行。

3.反卫星武器试验

        除了空间物体的碰撞之外,动能反卫星武器的试验也在空间中产生了巨大的碎片群,并对在轨卫星的安全产生严重威胁。在冷战初期,美国和苏联都设计和测试了反卫星武器。进入太空探索新时期,印度、俄罗斯、美国等国家也多次测试了能够对卫星进行机动攻击的武器,例如使用反卫星导弹摧毁已报废的在轨卫星。尽管自2017年后,印度、俄罗斯进行的该类型试验旨在减少空间碎片,但这一行为使在轨动能反卫星试验逐步正常化,对外层空间的可持续利用和空间安全带来挑战。

▲图3 反卫星武器想象图

4.航天器轨道交会

        航天器轨道交会是指有计划的轨道机动,将一个航天器放置在同一轨道上的另一个航天器的附近,并为了特定的目的相接近,例如空间站的交会对接。美国始终致力于制订一系列操作标准,并建立了由其领导的对接和服务操作执行联盟(CONFERS)。2020年12月,美国宇航局与太空司令部联合发布了用于评估、预测轨道交会点和避免碰撞事件发生的指导手册,该手册还讨论了包括空间飞行器和星座设计、航天器可跟踪性、发射前准备和发射早期活动、在轨碰撞规避以及自动轨道制导和机动等内容。

▲图4 轨道交会对接示意图

5.太空军事冲突的风险

        尽管自冷战以来超级大国便一直在努力发展太空武器,但直到最近几年,一些国家才开始正式成立太空部队。可以预见,今后一个时期,地球上的军事冲突将有可能扩展到外层空间,或者军事冲突由太空层面引发。然而,《外层空间条约》明确指出,太空是“全人类的领地”,空间冲突造成的代价可能远远超出直接当事方的利益,以太空战为目的而研发的反卫星能力对良好的空间环境会构成极大威胁。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是,商业航天空间技术具有军民两用性,这就更加难以准确解读各国太空活动的真正意图。为卫星维修或清除碎片而设计的技术也可能被用来破坏他国的航天器。2017年,俄罗斯部署了一颗监察卫星,官方声称这颗卫星将被用来诊断自己的一颗遭遇技术困难的卫星。但有批评者指出,监察卫星与在轨检查行为不符,引发了舆论反弹。类似事件可能引起国际上对该类空间技术的抵制,进而造成相关商业利益的损失,碎片清理技术的发展或将因此受制。

三、处理太空关系的解决措施

        前文着重强调了新时期太空活动面临的潜在问题,但必须强调的是,国际社会对该类问题缺乏足够认识。在太空时代的初期,没有人会考虑到航天器之间的碰撞,但随着在轨运营的卫星越来越多,这一观点就不再适用了。随着参与太空活动的国家、机构越来越多,我们不能再认为太空足够广阔而不需要协调或用宽泛的框架去规范航天活动,当前世界各国还未充分意识到外层空间对全球社会的重要性。因此,所有的利益攸关方需要首先了解新时期空间活动面临的问题,否则将没有做出改变的动力。

1.亟需健全的法律机制

        当前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外层空间条约》及随后签署的一系列条约虽然理论上对签署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未能建立一个全面、严格的空间治理体系。这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条约并未明确一个强制机制来约束或惩罚国家或其他组织在太空中的危害行为。其次,缔约国普遍认为条约仅是对其开展外层活动权利的一种确认,而对附带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消极态度。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UN COPUOS)是一个仅能起到协作和咨询作用的论坛,无权执行条约的规定。尽管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拥有制裁违反条约者的管辖权,但这样的行动需要得到9个有投票权的成员国的赞同,这其中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达成统一制裁意见的难度极大。最后,条约中包括了许多含糊不清的执行语言,使得缔约国可以从对自身有利的角度去解读。即使如空间物体和空间碎片等基本术语,也没有一个被所有国家统一接受的词汇来定义。此外,诸如“适当考虑到所有其他缔约国的相应利益”、“有害干涉”、和“和平目的”等措词并未在条约中进一步界定或描述,解释随机性较大。

2.加强国际间的交流沟通

        尽管当前的太空活动十分频繁,但经济水平与技术差距使得各国对外层空间探索的关注度不尽相同。初入太空和非航天国家的领导人及公民对于外层空间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因此,开展积极主动、协调一致的全球航天宣传活动,不仅能提高国际社会对外层空间相关问题的关注度,还将促进各国就外层空间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达成一致。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已经在这一领域提出了一些倡议,如促进太空利用可持续性项目和一个题为“新时期太空行为法:培养负责任的国家空间活动”(Space Law for New Space Actors: Fostering Responsible National Space Activities)的方案。鉴于联合国达成协议的步伐缓慢,以及联合国空间组织改变公众舆论的能力有限,各航天大国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在联合国专家组和委员会之外促进更多对话。一种可能的措施是扩大关于外层空间探索与利用对世界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讨论,以及对灾难后果进行预测。这种交流和讨论将为各国自愿增加空间活动的透明度奠定一定基础。

3.建立明确可行的问责规范

        国际上有限的成功案例表明,长期的谈判和辩论会让协议的落实停滞多年。联合国的组织结构使得其在短期内难以通过实质性的决议。当前,外层空间亟需一套切实可行的问责规范,以促使世界各国就新时期外层空间的若干问题展开进一步磋商。建立规范的进程需要足够数量的新兴国家及行业伙伴充分地参与其中,所建立的国际标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国际社会认可,进而通过联合国大会形成决议。这一过程在太空事务中已有先例——例如1995年首次发布的NASA空间碎片处理标准(NASA debris-mitigation standards),两年后被修改为美国政府标准,英法等国紧随其后,也陆续制定了自己的指导方针,最终联合国于2010年发布了空间碎片处理指导方针。这意味着航天大国需要采取多方合作而不是单方面行动的方法,以一种包容的态度,吸引志同道合者加入,就负责任的行为标准达成一致奠定基础,然后才可以更广泛地颁布这些标准。

结语

        可以预见,随着各国愈加频繁地进行空间活动,地球轨道正变得拥挤,类似星链卫星与我国空间站迫近的现象将逐渐增加,世界各方需要制订一系列新时期外层空间的行为规范、法律法规,为太空探索事业营造和平、有序的环境。

        建立一套完备外层空间法有助于完善国际法律体系,并推动人类对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随着空间技术的不断发展,外层空间军事化的形势正逐渐变得严峻,空间活动商业化和私营化也会引发一系列问题,这暴露出当前的外层空间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诸多不足。针对太空环境的现状,国际社会应当从特定的安全问题入手,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动建立安全有序的空间环境。

        当前外层空间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军事化与开发利用中产生的安全风险。我国作为当今世界航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始终坚持和提倡和平利用外层空间。追求太空的绝对优势、绝对自由、绝对安全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单边主义思维,我国在国际社会上充分尊重和维护联合国在该问题上达成的基本准则,并坚定地反对外空军事化和军备竞赛。最后,太空安全问题是一个开放性的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强加于人的准则条约与毫无根据地指责将加重该问题的复杂性与严重性。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4OTkyNDgxNA==&mid=2247619541&idx=4&sn=ebcdb4c8e2572863014e839f951623b5&chksm=ec24e074db536962d9d25ed3c012d3f83d840cb05cd27cdf6e57eb4c8f0ee2444f76e6dc2370&mpshare=1&scene=1&srcid=0318S0kldGvRy8YGWkFal9ty&sharer_sharetime=1647604411973&sharer_shareid=ad10c5e7c6ae3184a99279ed50c2d27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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