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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史与文史 | 中国古代医德

2024-07-01 10: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创 傅维康 中医药文化杂志

中国古代医德

众所周知,医学是同人们的健康与生命息息相关的一门科学。从事医疗工作者,其医学知识、诊治技术、医疗作风和道德品质诸方面,都密切地关系着患病者的健康与生命。其中,医学道德与诊疗作风的重要性尤其不可忽视。

注重医学道德和作风,是中国医学的优秀传统之一。“杏林春暖”就是千百年以来人们对医德高尚、医术高明者的颂词,而它的由来则同三国时期的名医董奉有关。据文献记载,董奉原籍福建,后迁居江西庐山山麓,其医德与医术均佳,为人治病疗效甚好,对贫困病家,董奉不取报酬,只是让病家在董奉住处附近一片空地种植杏树,病重患者经治愈后种杏五棵,病轻患者经治愈后种杏一棵,久而久之,病家种植的杏树蔚然成为茂盛的杏林。董奉每年将杏子换谷,以之赈济贫困者。因此,后世往往以“杏林”二字代表医界,而用“杏林春暖”或“誉满杏林”等称颂医德高尚、医术高明者。

中国自古以来之重视医德,早在《黄帝内经》(以下简称《内经》)中已有专篇论述,并且在该书其他若干篇内也有所涉及,内容颇广,阐述也相当透澈。

医学的目的是什么?《内经·灵枢·师传》篇写到:“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内经》在两千年前就以简明文字指出医学是为更多人的健康考虑,确实是很难能可贵。也正因医学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所以《内经》提出对于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传授对象,应该选择合适者,《内经·灵枢·官能》篇说:“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内经·素问·金匮真言论》也写到:“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例如对于从事针灸的医生,《内经》要求其“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所谓“谛”,含意为仔细。“审谛”是谨慎仔细。

行医者在具备医学知识和技术的同时,还必须怀有对患者的高度同情心,要不怕脏、不怕累地深人了解病人情况。《灵枢·癫狂》篇写到:“治癫疾者常与之居,察其所当取之处。”意思是即使是对癫狂的患者,也不可嫌弃,而是要求医生住到患者家中,详细体察其症状、情绪与饮食起居等各种情况,以便采取合适的治疗措施。

有时候,患者可能有难言之隐,医生更应体贴入微,以取得患者的信任,使病人如实地向医生诉说本来不愿启齿谈及的精神创伤和一切苦衷。《素问·移精变气论》所提示的“闭户塞塘,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正是要求医生照顾到患者的自尊心,把房间的门窗关起来,同患者个别交谈,耐心开导,消除顾虑,使其倾诉难言之苦衷。这样做,既有助于了解起病原因,以获得正确的诊断及采取合理的治疗措施,同时也可以帮助患者树立乐观情绪和战胜疾病的信心,从而提高疗效。

为了防止医疗事故,行医时必须专心一意,尤其是施行针刺术,更应谨慎操作。《素问·宝命全形论》所写的“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正是指施行针刺治疗之时,施术者如同处于万丈深渊的境地,不可掉以轻心,手持针具,则如同抓住猛虎的当儿,应全神贯注地操作,不可被其他事物分散了自己的注意力。

为了告诫行医者应经常注意防止医疗事故与过失,《内经》的《素问》部,特撰写《疏五过论》和《征四失论》专篇。“疏”,即是陈述,也就是陈述医生的五种过错。“征”,即“惩”,也就是惩戒医生的四种失误。《疏五过论》从五个方面讲述医生必须注意做到的和不可做的,以避免发生过错:一是医生不可不探查病因和病情,而是应该详细询问了解,尤其是了解患者社会地位高低与生活富裕贫困的改变,因为地位由高变低、生活由富变贫,都可能使疾病发生;二是需了解患者饮食起居情况,情绪上有无过度兴奋或过度悲哀的剧烈波动,恰当地采取治疗措施;三是要懂得比类分析;四是对那些因情志上遭受刺激引起疾病的患者,要懂得针对情志上的病因进行治疗;五是要了解疾病全过程,仔细分析后果,不可匆忙地针刺阴阳经脉而导致气血更加散乱,更不可粗率地乱说病人的死期。《征四失论》列举了医生的四种失误:一是诊治时不懂得阴阳逆从的道理;二是从师学习尚未毕业却乱用治法,并且把谬论当成真理,巧立名目自我表功,造成医疗上的失误;三是对患者的贫富贵贱、饮食起居、身体寒温、个性等不进行区别比较;四是诊治疾病时,不详细询问起病经过以及各种病因,却简单地凭脉搏的情况作诊断,杜撰病名,其结果也必然造成治疗上的失误。

可见,作为古代中医学第一次大总结的《黄帝内经》,对行医和医德的论述,也是颇为充实的,并且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自古以来,中国许多医术高明的医生,往往同时也是崇尚医德者,他们的医德实践和论述,丰富了中国古代的医德内容。

战国时代的扁鹊,是中国史书上最早有详细传记的医家。司马迁在《史记》里所写的扁鹊医疗事迹中,就反映了他的良好医德。据载,当他用针刺等措施救活了昏迷假死半天的琥太子后,人们纷纷称赞他有“能生死人”的绝技。扁鹊听到此称赞后,没有飘飘然地自以为了不起,却谦逊地对众人说,并非自己有复活死人的本领,而是病人本来就没死,所以经过治疗而恢复了健康。

汉代,擅长外科手术的华佗,及对辨证论治与方剂学作出卓越贡献的张仲景,都是注重医德的医家。华佗曾被荐举为“孝廉”(进入仕途担任官职的备选人才),他不接受,却情愿在民间当普通医生。张仲景曾尖锐抨击那些平时不留神钻研医药,却竭力“竟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的医生是降志屈节,可悲可鄙。三国时期的董奉,也是人们所熟知的医德高尚、医术高明的名医。

唐代医家孙思邈,不但对中医、中药、养生等多方面深有造诣,而且在医德方面享有盛誉。他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说“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所以他把自己的两部医著都冠以“千金”两字。也正因此,在《备急千金要方》的开头,他特撰写“大医习业”和“大医精诚”专篇,启示如何习医,告诫怎样行医。

孙思邈指出,习医者须熟读古代经典著作,涉猎群书,“留心钻研,始可与言于医道”。他认为读“五经”可以懂得“仁义之道”,读史籍可以知道古今之事,读《内经》则不仅可掌握医学知识,还可明白“慈悲喜舍之德”。

孙思邈说医学是很精微的学问,必须用心精微者才可从事医学,若以粗浅的态度对待,那是必然会失误的。所以“学者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不得道听途说,而言医道已了”。凡是有病患者来求治,他告诫不得因其贵贱贫富、长幼美丑、怨亲善友、聪明迟钝而采取不同的诊疗态度,也不得为自己的名利而瞻前顾后,应该“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要怀着“大慈恻隐之心”;诊治疾病应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对“患疮痪下痴臭秽不可瞻视”者,“不得起一念蒂芥之心”。到患者居处诊疗,若其厅堂、卧室陈设华丽,医生不可东张西望;诊治疾病虽应抓紧时间,但“须临时不惑,慎审细思”,企图贪快逞能和沽名钓誉是“甚不仁矣”;治好病人后,不可自命不凡地认为“天下无双”,也不可诋毁其他医生,更不能“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

以上所谈及的孙思邈对医生的要求,足可说明他对行医和医德的论述相当全面而深刻,很多内容至今仍然很正确。因此,称孙思邈的《大医习业》和《大医精诚》为古代医德的光辉篇章并不为过。

宋代的《小儿卫生总微论方》,虽然主要是论述小儿的保健医疗,但是其中第一篇“医工论”就是讲医德修养,作者特别说明“今冠于篇首,以劝学者”。文章强调:“凡为医之道,必先正己,然后正物。正己者,谓能明理以尽术也;正物者,谓能用药以对病也。”指出“若不能正己,则岂能正物?不能正物,则能愈疾?”所以要求凡为医者“性存温雅,志必谦恭,动须礼节,举止和柔,无自妄尊,不可矫饰”。告诫医生诊疗时,“疾小不可言大,事易不可云难,贫富用心皆一,贵贱使药无别”。对于有的医生故意把小疾说成大病,把易治的病说成难医,清代张谈在《种痘新书》的“业医三要”中指出,这是某些缺德的医生为了邀功索取报酬或推卸责任、保住自己名誉所设下的两手埋伏。他说:“病止五分则言八分,病到八分则言不治。其意以为医之而愈,则显其能,可以索其厚谢;医之不愈,则堪辞责,亦不至于败名。”

中国古代医德,还体现在医家将自己行之有效的医疗方剂与经验,予以整理汇集公之于世,以便其他医家参考应用,从而使更多的患者得到治愈。但是,也有少数医生对有效方剂垄断牟利。对此,宋代医家陈自明在其《外科精要》的“论医者更易良方”中,愤然揭露斥责说:“尝见世间医者,每有妙方秘而不传,或更改以惑人,诚可恶也。”

明、清时期,医家及医著中,讲述、记载医德者更为增加,并有如下两特点:一是有较多的医籍列出医德专节,将其内容归纳为若干条进行阐述;二是有不少用歌诀形式写成,便于诵记。例如,明代龚信《古今医鉴》的“明医箴”写到:“今之明医,心存仁义;博览群书,精通道艺;……因病制方,对症投剂;妙法在心,活变不滞;不街虚名,惟期博济;不计其功,不谋其利;不论贫富,药施一例;起死回生,恩同天地;如此明医,芳垂万世。”同时,还痛斥那些不学无术、借行医谋利而害人者:“今之庸医,衒奇立异;不学经书,不通字义;妄自矜夸,以欺当世;争趋入门,不速自至;……自逞明能,百般贡谀;病家不审,模糊处治;不察病原,不分虚实;不畏生死,孟浪一试;忽然病变,急自散去;误人性命,希图微利;如此庸医,可耻可忌!”书中的“警医箴”再次告诫:“至重惟人命,最难却是医;病源须洞察,药饵要详施;当奏万全效,莫趁十年时;死生关系大,惟有上天知;叮咛同志者,济世务如斯。”

龚云林的《万病回春》内,提出了“医家十要”:一存仁心,二通儒道,三精脉理,四识病原,五知气运,六明经络,七识药性,八会炮制,九莫嫉妒,十勿重利。

1575 年,李艇的《医学人门》有“习医规格”专节,强调“医司人命,非质实而无伪,性静而有恒……未可轻易以习医”。学习医学须“读书明理”,方不致“庸俗昏昧”,如稍有疑难,则“检阅古今名家方书,以广见闻;或就有德高明之士,委曲请问”,并且还应熟悉更多的医学知识与技能,“专小科,则亦不可不读大科;专外科,则亦不可不读内科”。对病家“不可过取重索,……如病家赤贫,一毫不取,尤见其仁且廉也”。该书对行医的职业道德总括为一句话:“不欺而已矣。”

1629 年,孙志宏的《简明医毅》写有“业医须知”,把延请医生比喻为征求良将,“良将系众之死生,国之存亡;医系人之安危死生,眷属之悲欢聚散,岂非天地间最重大事哉”?所以,“非其人不可信托,是必其德仁厚,其学淹通谙练,而后能起病回生”,告诫“业医者,当时刻兢兢业业,以救人之德”。

1650 年,潘辑增注的《医灯续焰》,撰有“医范”专题,除引载历代医家的医德论述,还有他本人归纳的“为医八要”:“医家存心,当自重,不当自轻;当自谦,不当自傲;当计功,不当计利;当怜贫,不当谄富。”

此外,明代陈实功《外科正宗》归纳医家的“五戒”与“十要”,清代张璐《张氏医通》归纳的“医门十戒”,程国彭《医学心悟》中的“医中百误歌”等,都从各个方面对医生提出了行医和医德要求。

为了敦促医生对病人的生命负责,清代医家沈金鳌特把自己所写的一套医学丛书命名为《尊生书》,郑重地写到:“人之生至重,必知其重而有以尊之,庶不致草菅人命。”

总之,自古以来,中国对医者的学医目的、人品与道德修养,对医学知识与技术的掌握,对待病家与其他医生的态度,对诊疗作风以及如何对待个人名利、地位等,都详细地进行谈论,并且具有相当的广度和深度。这些论述,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宝贵内容,它们对古代医家的医疗实践产生了积极的指导作用,而且,其中许多正确的内涵,即使在今天乃至将来,也仍然很值得弘扬和实行。

图源:网络

编辑:青黛

原标题:《医史与文史 | 中国古代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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