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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17: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华女子学院省部级以上教学类竞赛经费及管理办法

近几年,学院学生参加各种教学类竞赛活动日益增多,并在竞赛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学院争得了荣誉,展示了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教学成果。为了进一步鼓励各系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规范相关经费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竞赛经费学院每年划拨10万经费,用于支持国家级、省部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以上教学类竞赛活动,包括数学建模、英语、艺术等教学类竞赛。学院设立专项经费,由教务处专项管理。其他级别的竞赛,竞赛经费从系部经费支出。二、经费管理1、计划的制定:竞赛组织单位组织各类竞赛时,要求制定参赛计划,包括经费使用预算。经所在系、部领导审批,报送教务处及主管院领导批准。2、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1)参赛人员选拔费A、闭卷考试费:每份试卷命题按3个课时计算;试卷批改及试卷分析按5元/份计算;监考按实际课时计算。B、口试、面试费:根据参赛人数,列入参赛计划,按审批后的计划执行。C、论文评审、答辩费:每份论文评审费按5个课时计算;每组论文答辩按每组1个课时计算。(2)集中指导费:根据参赛人数,列入参赛计划,按审批后的计划课时执行。每课时80元。(3)专题讲座费:按学院讲座标准支付(4)资料费:实报实销(5)报名费:实报实销(6)差旅费:按学院的相关标准执行(7)教师奖励费:对组织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发放奖励证书和奖金,资金标准如下:国家级特等奖:10000元人民币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人民币国家级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人民币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2000元人民币国家级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1000元人民币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二ΟΟ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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