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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7-10 23: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宏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宏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东宏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在授权、职能方面更加清晰,管理层级更加扁平高效,突出强化“产供研销加资本运作”的业务主体地位。

  具体调整为:

  1.办公室下设行政部、政策事务部、档案管理部、基建部;

  2.成立财务中心,下设财务部、核算部、投融资部、统计部;

  3.成立风控中心,下设法务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

  4.成立营销中心,下设北部市场、南部市场、山东市场等;

  5.成立市场中心,下设市场部、计划部;

  6.成立人资中心,下设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

  7.成立研发中心,下设实验室;

  8.成立装备技术中心,下设设备部;

  9.成立制造中心,下设生产部、工艺部、仓储部、管件事业部;

  10.成立供应中心,下设供应一部、供应二部、供应三部、外协事业部、运输管理部;

  11.证券部、审计部为董事会直属部门。

  调整后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鞠恒山先生、毕兴涛先生、孔智勇先生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东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电力”)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控股股东:曲阜东宏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曲阜市经济开发区纺织北路1号

  主营业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电力工程建设、勘查、咨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力购销,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P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变压器、高、低压柜体、箱变壳体、电缆桥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子产品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电力金具、金属构件的加工、销售,电气设备租赁,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东宏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宏电力资产总额为289.49万元,负债总额为203.10万元,净资产为86.3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40.53万元,净利润为94.41万元。

  2、山东东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新能源”)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日

  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曲阜市玉兰路567号

  主营业务: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液化天然气(LNG);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涉及城镇燃气)(不含剧毒);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宏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267.49万元,负债总额为1,377.40万元,净资产为1890.0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920.67万元,净利润为-80.22万元。

  3、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水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介江

  注册资本:10002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0日

  控股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红桥区海源道2号

  主营业务:一般事项: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华水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水公司 4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毕兴涛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华水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水公司资产总额为122,353.72万元,负债总额为137,838.13万元,净资产为-15,484.3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832,92.91万元,净利润为979.24万元。

  4、曲阜市城乡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水务”)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6月15日

  控股股东:曲阜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力发电;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文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曲阜水务 49%的股权,且公司董事会秘书寻金龙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水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阜水务资产总额为47.42万元,负债总额为-0.04万元,净资产为47.4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54万元。

  5、山东菏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宏新材料”)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控股股东:菏泽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菏泽市定陶区漓江路与上海路交叉口东400米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菏宏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菏宏新材料4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菏宏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菏宏新材料为2021年11月12日新设立的主体,暂无财务数据。其控股股东菏泽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49,729.97万元,负债总额为342,526.38万元,净资产为1,007,203.5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1,532.24万元,净利润为1,528.51万元。

  6、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13225.9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年4月4日

  控股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91号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壹级);管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阴极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限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凿井工程(限分支机构);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机电设备和锅炉的采购及安装;自动化设备、供水设备、成套给水设备、净水处理设备、高低压配电柜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以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钢卷管、管件制造;机加工、保温管及管件制造;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及施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器材租赁;物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管道集团5%的股权,且

  公司董事毕兴涛先生自2021年11月起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08,672.30万元,负债总额为373,361.32万元,净资产为35,310.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16,476.45万元,净利润为6,211.30万元。

  7、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能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4日

  控股股东:上海科塑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后勤、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服务;酒店、公寓、餐饮经营管理;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车辆配件、设备配件、五金交电、机油、润滑油销售;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美容、通勤车服务;招标代理、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勤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四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勤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勤能集团资产总额为715.67万元,负债总额为505.10万元,净资产为210.5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86.20万元,净利润为-21.86万元。

  8、曲阜好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好力”)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日

  控股股东: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好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好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阜好力资产总额为146.13万元,负债总额为47.65万元,净资产为98.4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267.60万元,净利润为96.08万元。

  9、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8月4日

  住所:曲阜市天华路12号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策划、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钢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除外);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宏集团资产总额为45,758.45万元,负债总额为13,129.19万元,净资产为32,629.2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1.71万元,净利润为4,847.11万元。

  10、山东国宏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水务”)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东

  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5月13日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长白山路3859号昂立大厦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水务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宏水务资产总额为11,509.69万元,负债总额为11,778.87万元,净资产为126.8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878.44万元,净利润为26.83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聚乙烯,聚氯乙烯,热轧卷板等。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期货、期权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期权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期权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二)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期权交易。

  (三)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期权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190.88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20.50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761.60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72.14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1 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7.35万元。

  (三)存货跌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3.99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1 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4,190.88万元,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190.8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48,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回购价格由6.33元/股调整为5.959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0日,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东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东宏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5、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3月25日,公司实际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6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3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9亿元,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数据,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220,892.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03.65万元。因此,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为648,0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回购价格的调整

  因公司2020年度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66元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第十四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4、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066元(含税),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P=P0-V=6.33元-0.37066元=5.95934元/股,因此,本次股票回购价格为5.959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17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及《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8,034,600股减少至257,386,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8,034,600元减少为257,386,60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22日起45天内(上午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1号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电话:0537-4640989

  (4)传真:0537-4641788

  (5)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介绍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8,034,600元变更257,386,6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58,034,600股变更为257,386,600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 准。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山东东 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年 5月 10日至 5月 10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 至 11:00 和下午 1:00 至 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2年 5月 10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

  邮编: 273100

  联系电话: 0537-4640989 传真: 0537-4640989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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