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东北师范大学推免公示 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4-02-14 22: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东大教字〔2017〕15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8〕41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东大教字〔2019〕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院两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东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关于调整“东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0号))。领导小组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推免生遴选办法制定、名额分配原则、特殊情况处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审定学校推免生遴选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处和纪委办[监察室]等部门配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各学院(部)(以下统称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学生资格审查和遴选考核办法(含具体内容、要求、程序),遴选名单公示的内容、时间、方式等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高人才选拔能力和推免生遴选质量。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学校团委按照《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0〕6号)有关精神具体组织实施。

(四)创新特长生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认定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大学创字〔2010〕1号)及《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东大学创字〔2019〕5号)文件精神具体组织实施。

(五)“学—硕—博贯通”推免生由相关学院在学校批准的培养模式实验班或特色班内遴选。

(六)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遴选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具体遴选办法组织实施。

(七)推免生遴选工作应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操作。应将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各学院和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

(四)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五)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六)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达到380分、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达到385分)。

(七)获得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资格,且参加考核,成绩有效(支教团类推免生、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的申请条件按照相应单位文件要求执行。

支教团申请条件要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应与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具体按校团委有关文件执行。

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申请条件应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50%,可申请参加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遴选,具体按学生工作处有关文件执行。

三、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法,重点向基础学科以及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给予重点支持。

名额分配按照支教团名额、补偿名额、“学—硕—博贯通”名额、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名额、普通推免名额分别下达。

(一)支教团推免名额按国家规定单列,具体申请条件、分配方案等由学校团委负责制定。

(二)国防科工补偿名额单列,作为普通名额下达给学院。

(三)“学—硕—博贯通”名额单列计划,比例不超过教育部下拨总指标的10%,具体名额由“东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名额单列计划,具体名额由“东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普通推免名额综合考虑国家推免政策及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下达给学院。各学院名额分配方案见《东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六)在学校规定上报遴选名单截止日期前,若某学院推荐人数低于推荐名额时,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可将剩余名额调剂到申请人数较多的学院。

在学校规定上报遴选名单截止日期前,普通类推免生若放弃推免资格,可由学院在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中递补。

四、遴选程序及推免资格的确定

普通类推免生推免资格按照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一)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及排名

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等于加权平均学分绩(按比例折算)与综合考核成绩(按比例折算)之和。

加权平均学分绩:加权平均学分绩=(GPA+5)×10。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前三年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由教务系统统一计算并发布。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东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17〕50号)、《东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18〕106号)等文件规定计算得出。

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根据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核评定。

要求各学院在学院网站等公示工作实施细则、学生绩点、绩点排名及专业人数、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及排名、综合考核人数,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申请及学院审核

学生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各学院按照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江河建筑学院2016级按《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东大教字〔2017〕15号)文件执行。

(三)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优先资格

在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曾两次(含)以上荣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可优先推荐,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校级荣誉称号包括: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四)学校审核

各学院将确定的推免名单上报学校,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基本资格、数量与名额及工作程序、公示办法等,并将合格的推免名单予以公示。

(五)名单报送

全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我校推免名单等报送省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国家研招网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工作进度

工作进度安排详见《东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表》(附件2)。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在推免工作中,如发现工作失误或严重影响学生切身利益者,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具体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监督制度

学校纪委[监察室]参与监督工作,监督电话:87318。

(三)申诉和复议制度

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在学生工作处。

对推免工作有疑问的,可向学校教务处咨询,联系方式:024-83681971,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东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名额分配方案

2.东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表

  

  

东北大学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东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名额分配方案.xls附件2.东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表.docx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