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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06-28 23: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4日作出(2021)苏0982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阶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案,2023年11月21日,大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982破1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此后管理人依法开展工作。为实现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管理人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公告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因正式的评估报告尚未出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江苏天阶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

(三)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四)本次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管理人将根据本次招募成功的重整投资人制作《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未通过或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该计划草案的,本次招募无效。对重整投资人因招募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用等支出的成本及费用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江苏天阶公司概况

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79年11月20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1407081740,住所地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五一路1号,登记机关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经营范围包括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改构体)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天阶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江苏世贸制药公司常设六个部门,包括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销售部、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采供部。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各部门基本运行正常。

 

三、江苏天阶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1)工业用地:宗地面积24,024平方米。

(2)房屋:方强农场海滨东路北侧1幢建筑面积1,382.37平方米;2、3、4幢建筑面积3,365.16平方米;5、7、9幢建筑面积3,784.11平方米;6、8幢建筑面积1,043.64平方米;11幢、13幢建筑面积291.23平方米;12幢、14幢建筑面积709.21平方米。合计10,575.72平方米。另有部分附属设施。

(二)无形资产

江苏世贸制药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1)23项专利技术;(2)4项商标权;(3)9项企业资质。

(三)固定资产

生产设备:主要有4条生产线,其中3条生产线正常运转。

(四)其他

未在破产程序中收回的应收款、预付款项一并列入企业重整资产,由新的江苏天阶公司享有。因江苏天阶公司仍在持续经营,在完成同投资人的交付前,经营收益仍归管理人所有,交付之后为新的江苏天阶公司享有。其他未列举的管理人未掌握的财产或债务,如果依法成为江苏天阶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将对破产受理前已产生而未申报的债务承担风险责任,管理人未掌握的江苏天阶公司财产也将由重整投资人作为新出资人享有所有者权益。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信誉;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及与债务人营业事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的履约能力证明;

(三)两个以上企业或自然人可以组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联合体内部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交管理人。

 

五、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文件、简介、重整思路与经营方案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则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四)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内容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重整投资方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413室(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

3、报名联系人:陈律师,刘律师;联系方式:17625036180,15501302160。

 

七、保留价、保证金

1、本次招募设定的保留价为8,000万元,申报人投标价格低于该价格的无效。

2、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保证金,款项汇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57320180808969916,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同时应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一式二份,若投资人未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上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同时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期间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投资人,则伍佰万元意向保证金在相关事项明确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无息返还至原账户;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应在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管理人通知的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伍佰万元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贰仟万元(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交纳的伍佰万元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并与管理人协商确定重整计划草案内容。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须严格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与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草案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的,履约保证金贰仟万元不予退还。若法院最终未裁定认可重整计划草案等非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本案重整过程中获悉的江苏天阶公司商业秘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自行利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2、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遴选方案和评审方式由管理人决定,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九、再次申明

报名人(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和报名材料,视为同意按江苏天阶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风险与江苏天阶公司和管理人无关。招募人对以上披露的数据不进行承诺,如最终评估数据和上述披露数据存在差距,不得主张投标无效及追究管理人责任。在招募期限截止前,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的,管理人将根据评估报告更新数据。请意向投资人确定报名前进行详细调查与审慎评估。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江苏天阶公司项目投资。

 

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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