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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实现由自在转向自觉的鲜明标志

2023-06-13 17: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摘 要:20世纪前20年,“中华民族”的概念,由萌生到内涵渐次升华,确立为现代意义的全新概念,这是中华民族最终实现由自在转向自觉的关键性时期;而李大钊与孙中山,这两位即将携手推动近代历史发生新的巨变的伟人,不约而同,先后都发出了“新中华民族主义”的呼声,则是此种民族自觉在观念形态上集中而鲜明的标志。

  关键词:中华民族;新中华民族主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李大钊;孙中山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来,有关中华民族的研究日趋活跃。兹事体大,前辈学者的许多研究成果为今天奠定了基础,尤其是白寿彝先生关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理论,诸如:强调从民族统一的高度看待中国历史,从民族史的角度考察中国统一的历史;强调从统一的层面辩证地考虑民族关系,指出民族友好是历史上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强调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友好和共同进步,等等。还有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理论,并指出它由古代的自在到近代转变为自为的重要观点,都为后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基本的认知框架。但是,历史是具体的,其展开的过程总是生动丰富的,故进一步拓展的研究空间依然甚大。

  人所周知,近代缘共同反抗外来侵略,中华民族实现了由自在向自为的转变;然而,其具体的标志何在?这便是值得作进一步讨论的问题。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说:“文化观念的历史是我们在思想和感觉上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的变迁所作出的反应的记录”。“是针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中一个普遍而且是主要的改变而产生的一种普遍反应。其基本成分是努力进行总体的性质评估”。又说:“文化观念的形成是一种慢慢地获得重新控制的过程”。“中华民族”一词,是20世纪初出现的新名词、新概念,其内涵反映了国人对于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追求,无疑属于重要的“文化观念的历史”,反映了中华民族的自觉。换言之,这一崭新概念的确立,可以说就是中华民族由自在到自觉的重要标志。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存在决定意识,名至实归,是一回事;意识是否准确地反映了现实,名实是否相符,却是又一回事。20世纪前20年间,“中华民族”一词从出现,到真正确立为现代意义的新概念,其内涵经历了重要的升华与提炼的过程,是必须看到的。

  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最先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一词汇:“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从通篇看,这里的“中华民族”指的是华夏族即汉族,与后来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尚相去甚远。故1905年他在《历史上中华民族之观察》中更明确地说:“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随后杨度也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但同样是指称汉族。这并不否定他们率先使用“中华民族”一词包含着自身的合理性与前瞻性:汉族本身就不是单一的民族,而是在历史上由多民族混合而成的,它应弘扬自己的包容性,与满、蒙、回、藏等民族,融合形成一个更大的民族。梁启超区分所谓“小民族主义”与“大民族主义”的思想,就反映了这一点。他说:“自今以往,中国而亡则已,中国而不亡,则此后所以对于世界者,势不得不取帝国政略,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此有志之士所同心醉也。”然而,梁启超、杨度诸人之所以最终未能超越大汉族主义的窠臼并将自己的思想主张再推进一步,除了传统的惰性外,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受到自身立宪派政治立场的制约。在其时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大论战中,他们不赞成后者“排满革命”的主张,认为汉族是多民族混合的产物,汉满间并无严格的民族界线;故提倡民族联合的大民族主义才是救国的正道,革命派的“排满”,与其所倡言的“救国”,岂非南辕北辙?“排满”说无非是鼓动革命的策略,否则,便是欺人自欺。应当说,这些批评不无道理;但问题在于,他们却又坚持欲实行合汉满蒙回藏等的大民族主义,必须以确保清政府实行君主立宪为前提。杨度说:“必仍固有之君主,固有之政府,而后能行之,否则必不能,非民主立宪党之欲排君主、废政府者所能剿袭者也”。“然不立宪,又无以实行满、汉平等,蒙、回同化之策,此予所以视满、汉平等,蒙、回同化,为与君主立宪有密切之关系者也”。将“大民族主义”的主张与反对共和革命的君主立宪派的政治立场捆挷在一起,一个本有创意的积极命题,因之异化成了抵拒革命消极的因素,归于黯然失色。

  耐人寻味的是,辛亥革命后,共和告成,孙中山革命派不仅毅然放弃了原有的“排满”主张,而且将自己曾经的政敌与论战的对手,即梁启超等人为代表的立宪派思想主张中,关于汉、满、蒙、回、藏等合成大民族的合理思想内核,剥离出来,与新肇建的共和制度相结合,创立了“五族共和”的全新构想。1912年1月,孙中山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发布的宣言书中,开宗明义第一条,便是宣布“民族之统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这是从国家根本制度的层面上,确定并宣布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关系准则。章太炎曾是鼓吹“排满”最激烈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但他于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当日,即致书满族留日学生,对自己昔日过激的言论深表嫌意,同时表示清廷被推翻之后,“君等满族,亦是中国人民,农商之业,任所欲为,选举之权,一切平等,优游共和政体之中,其乐何似?”其他蒙、回、藏诸人,“皆等视”。章太炎甚至早于孙中山临时大总统的宣言,于武昌首义当天,即表明了自己民族平等的主张,这一方面说明了当年革命派鼓吹“排满”,本来就是一种革命政略;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孙中山革命派的真诚。他们创造的“五族共和”一词,民初盛行一时,其内涵与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之概念已十分接近,也曾引领了社会的新风尚。然而,遗憾的是,孙中山对于梁启超诸人发明的极具创意与历史张力的“中华民族”一词,在自己临时大总统宣言中,毕竟弃而不用;“五族共和”虽超越了立宪派的主张,不乏创意,但终令人有意犹未尽与遗珠之憾,因为道理很显然:五族并不足以涵盖中国各民族,何以要划地自限呢?而且此种表述与中华民国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之统一”的国策,也缺乏自洽。

  民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华民族”一词有时仍与“五族共和”并用,但它仅是后者的附庸,并不具有独立的现代意义。例如,1913年发行的《中华中学历史教科书》,其中《民族》一节这样写道:“中华民族以汉族为主位,其他各族,更起迭仆。与汉族互有关系者,曰苗族,曰通古斯族,曰蒙古族,曰土耳其族,曰西藏族……民国崛起,满清宣布退位,以五族共和为主。……曩时吾汉族所视为外族,而相与竞争者,自共和民国成立,当融合满蒙藏回苗诸族,以抵御列国之侵陵”,就反映了这一点。真正具有独立的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如何继起取代“五族共和”,而传承至今?人们多引1919年后孙中山有关“中华民族”的说法,一笔带过,语焉不详。实则二者的转换,体现了国人民族观念的重要升华,而绝非泛泛的文字改易可比。据现有的资料表明,李大钊当是推动此次转换,“临门一脚”的关键性人物。1917年2月,他在《甲寅》上发表《新中华民族主义》一文,径直批评“五族共和”的说法不妥,并提出了必须高揭“新中华民族主义之赤帜”,以追求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见解。他说:欧战后世界所面临的问题,不单是“国家之问题”,同时更重要的,“乃民族之问题”。从奥地利、爱尔兰以及英、美、德各国看,“或同一国内之各种民族有崩离之势,或殊异国中之同一民族有联系之情”,故一方面是各国的民族运动高涨,另一方面民族的撕裂与冲突又正深刻地影响着许多国家的稳定与分合的走向,而成“其最大之隐忧”。然而,反观中国,却让人深感欣慰:“吾国历史相沿最久,积亚洲由来之多数民族冶融而成此中华民族,畛域不分、血统全泯也久矣,此实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有以铸成之也。”事物总是相比较而存有的,有比较才有鉴别。李大钊所谓“高远博大之精神”,就是指中国各族人民对于多民族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与执着追求;他也正是通过战后世界各国民族主义运动的比较,愈益看清了并坚信中华民族正由自在走向自为的伟大觉醒。也惟其如此,他公开批评“五族共和”提法之不当:“今犹有所遗憾者,共和建立之初,尚有五族之称耳。”因为不仅“五族”,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其“文化已渐趋于一致”,更何况今天复同为共和国民?所以必须明确昭示这样的民族新观念:“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在李大钊眼里,“中华民族”不仅是一种民族共同体的客观存在和族体称谓,其本身更代表着中华“高远博大”的“主义”——“此之主义,即新中华民族主义也”。他主张,从今之后,凡国家“政教典刑”,即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都务必将此“主义”一以贯之,弘扬光大,“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李大钊充满激情,曾一再呼唤“青春中华之创建”,现在他又一次登高而呼:“余于是揭新中华民族主义之赤帜,大声疾呼以号召于青年吾新中华民族少年之前”。两个月后,他在另一篇文章中,再次提醒国人:中国欲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以中华国家之再造,中华民族之复活为绝大之关键”。这里的提法值得注意:中华民族作为自在的民族,出现在历史上“久矣”;当下要振兴中华,关键在于“中华民族之复活”!可以说,其时还没有第二个人能像李大钊这样,以如此深邃的识见、清晰的语言与青春的激情,将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之深刻的内涵,完整地昭示于国人之前!换言之,李大钊《新中华民族主义》一文的发表,正可以视为中华民族实现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鲜明标志。

  耐人寻味的是,两年之后,即从1919年起,孙中山也开始转而倡导使用“中华民族”的概念。如他在《三民主义》中说:“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又说:“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这里需指出两点:其一,孙中山也意识到了“五族共和”的提法不切当,还是“中华民族”的提法为宜;其二,他也强调中国多民族的统一与大融合,体现的是一种“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即在民族关系问题上的一种新精神与新境界,而非仅是称谓上的改易。孙中山后来的这些新见解,与上述李大钊的主张,其根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甚至连用语都相同。前者是否受到了后者的启发或影响,可不置论;重要在于,李大钊第一个高揭“新中华民族主义”之大旗,实开创了近代国人从更加完整的意义上,使用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之先河。遗憾的是,学界长期以来,并未注意到这一点。李大钊强调多民族统一的中华民族在历史上的客观存在和在现实中觉醒的极端重要性,突出已然与应然的内在统一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实开上述费孝通先生重要理论之先河。孙中山强调今是昨非,突出的是应然,容有差别;但是,如果我们注意到孙中山曾是发动“排满革命”的领袖与推翻清朝、建立民国的创始者,那么这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无需苛求。

  据前引英国学者所言:文化观念史不仅反映特定时代的环境变动,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此种变动的总体认知与自觉的把握;我们可以说:20世纪的前20年,“中华民族”的概念,由萌生到内涵渐次升华,确立为现代意义的全新概念,这是中华民族最终实现由自在转向自觉的关键性时期。1923年出版的《实验历史教科书》中,有《中华民族的“竞争”“混化”与“结合”》一节,就明确指出,中华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的,它曾经历了各民族间的“竞争”、“混化”与“结合”长期的发展过程:“现在言中华民族,都说是汉满蒙回藏五族”,实则,在古代种族界限虽清楚,故有竞争,但是,“后来因知识日进,竞争渐少。此族与彼族,更因种种关系渐混合或同化。现在各种族间,在名目上虽然尚有分别,实际上已无多少分别了!”这与上述1913年《新编中华中学历史教科书》的说法,判然有别,“五族共和”的提法被超越了,已然站立在了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上了。所以,李大钊与孙中山,这两位即将携手推动近代历史发生新的巨变的伟人,不约而同,先后都发出了“新中华民族主义”的呼声,则是此种民族自觉,在观念形态上集中而鲜明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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