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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轨迹能早点公布吗?对密切接触者如何管理?大庆疾控中心这样答复↘↘

2024-07-13 07: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 3 条。(即1+2或0+3)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等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这个是最常用的)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等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无症状感染者

无临床症状,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主要通过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发现。

(四)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不同交通工具密切接触判定方法参见《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判定指引》.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问题

确诊病例是如何确定的?从病例的确诊到病例行动轨迹的发布,在这中间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确诊病例需由大庆油田总院核酸检测阳性,由大庆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经专家组结合临床症状,按照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才能判定为确诊病例。

行动轨迹发布过程:

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测、同时开始流行病学调查、追踪筛查、确定名单、管理密接、检测结果专家组确诊、填写个案流调表、撰写流调报告、绘制行动轨迹、审核后公示。

发布行动轨迹旨在提醒社会关注,告知市民加强个人防护,提示市民注意有无可能接触病人或与病人曾同时间出现在同一场所,尽可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问题

对于密切接触者,我市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前面说的密切接触者定义就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四版)》文件规定的。那么这个方案中还规定了密切接触者的管理要求,大庆市目前主要执行管理措施有: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拒不执行者,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1.实施医学观察时,由具体实施医学观察的机构发放《医学观察告知书》。

2.大庆市密切接触者现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

3.具体的集中医学隔离场所由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并派驻专人统一管理。

4.对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及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中密切接触者之外的一般接触者要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问题

疫情公告每天更新,但我们也注意到每次疫情公告都是先发布数据,后发布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很多人都想更快知道,能为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时间差吗?

关于确诊患者行动轨迹公布的问题,我简单介绍一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大庆市从1月24日至今,都以“我市几月几日,新增疑似病例几例,确诊病例几例,排除病例几例”的格式进行疫情公告,但是此公告不公布确诊患者的行动轨迹。大庆市的信息公布内容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公布的。

2月3日之后大庆市多次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市民关心的问题,公布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

大庆市卫健委从2月5日开始对市民公布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当时公布的是已明确的11例确诊病例。在这之后,每当有新的确诊病例出现,我们都第一时间快速整理出行动轨迹向社会公布,比如说2月5日新确诊的两例病例,我们2月6日一早就发布了行动轨迹等等。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天的时间差,是因为接到确诊病例报告后,我们要马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然后我们根据调查到的具体信息,立即整理出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还需要核实信息的真伪,最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才能公布,我们把这些事情都压缩在1天内完成已经十分迅速。

为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们的同事经常要熬夜,加班加点的整理材料,才能确保行动轨迹在第二天及时发布。

至于行动轨迹的具体内容,我们是依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的3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确诊病例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通知》要求信息发布内容必须准确、简练、清晰,地址只允许精确到小区或村屯,不能出现人名这样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所以,我们按上级要求整理后的行动轨迹,就是大家看到的样子。

问题

我们在关注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时,会有这样的疑问:这个人发病前前后后去过这么多地方,那么他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人,这些都算密切接触者吗?为什么不及早隔离呢?有些像公示的病例14这样的患者行动轨迹为什么这么复杂呢?

关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问题,我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情况说明。

我先简单把我们流调的工作流程说一下:患者上医院看病,首先要由医院专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会诊,当院方怀疑是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就会向病人属地的疾控中心和我们市疾控中心报告。两级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我们都是第一时间就赶赴医院现场开展流调工作,经过细致的流调,摸清患者在发病后所接触的人群,确定密切接触者,再开始逐个排查密切接触者。我们能尽快的通过问询调查摸清第一批密切接触者,如家人、亲属、朋友、商超的售货员等等,迅速对其采取隔离措施;而还有一部分密切接触者,如交通工具的同乘人员、相同时间相同地点购物的旅客等等,我们必须通过更加细致的排查,甚至要会同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多个部门联动才能尽可能的查找到,然后再进一步采取隔离措施。

所以,事实上根本等不到确诊病例,只要患者被认定为疑似病例,我们已经对摸排出来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了,而后续摸排出来的密切接触者,我们都是查实一个管理一个,绝对不会放任任何一个已知的密切接触者在社会上不管。如果有密切接触者不配合的时候,我们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会向公安部门申请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我们注意到这几天在病例14的行动轨迹公布后,民众有很多反响。

这个病例14正是我们1月28日在做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排查时候发现的,病例14是属于病例7的家庭聚集性疫情中的一员,我们在1月28日当天就把她隔离医学观察了,直到2月10日病例14确诊,她全程都处于隔离状态,并没有再与其他人发生接触。至病例14确诊时,该患者离开高新区景程小区已超过14天,不再有必要封闭这个小区。

那么,病例14为什么要从1月19日公布其的行动轨迹呢?换句话说,我们每例确诊病例为什么要公布发病前14天的行动轨迹呢?

其原因,涉及到一个新冠肺炎患者发病潜伏期的问题。按照国家发布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五版)和《防控方案》(第四版)的内容,新冠肺炎的主要传染源还是患者。患者从感染到发病之间这个时间段我们称为潜伏期,那么处于潜伏期的感染者没有症状、也不发病。绝大多数患者的潜伏期都在1-14天之内,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感染了新冠病毒,有可能在14天内逐渐从无症状感染者发展到出现症状的患者。一般来说,潜伏期传染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国家方案对潜伏期是否具有传染性也还没有明确。虽然如此,我们提醒市民如果在患者发病前曾有过接触,还是应该提高警惕。我们公示患者发病前14天的行动轨迹就是希望曾在患者发病前接触过的人能自觉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尽可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而患者发病后因为具有的传染性,在这个时期接触的人,我们才能将其定为密切接触者。所以,这里有一个概念很多人都混淆了,所谓密切接触者是指患者在发病后接触到的人,而不是说患者在发病前接触到的人。我们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首先要看他是否和患者在(这里指疑似患者、确诊患者以及核酸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后有过接触,第二还要看接触双方的防护措施是否有效。当你和发病后的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只要在同一个相对密闭空间共同待过,你或者患者有一方没有做到有效防护,就要考虑要把你定为密切接触者,反之,你就不算密切接触者。

那么,病例14在被作为密切接触者管理起来之前的行动轨迹,为什么这么复杂呢?

1月19日病例14第一次与病例7发生接触,当时病例7还处于潜伏期无症状,国家还没有出台居家隔离的具体范围和要求,老百姓的自我防护意识普遍还没有跟上,所以病例14当时接触回家后,第二天就正常上班了。大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是在1月26日发布的第1号公告,要求社区居委会开始排查有武汉市旅居史的来庆人员,而这项工作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病例7和病例14一家人当时恰恰忽视了政府的一系列公告,没有疫情防控的意识,依旧串亲戚,家庭聚会。而病例14本人并不是武汉返程人员,自己又缺乏疫情防控意识不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备接触史,再加上隔离前一直未曾发病,所以一直没有人能发现她的问题,她就依旧在上班。直至1月27日当病例14到达创业城亲戚家后,再次与病理7接触,正赶上病例7发病,1月28日病例7被医院报告疑似病例后,我们流调人员此时得以介入调查,随后我们立即通过排查密切接触者找到了病例14,就直接把她给隔离了。病例14的潜伏期暴露史,如果我们不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是无法掌握的,所以在病例14作为密切接触者被管控以前,她的个人行为我们也无从知晓,想要对这样的人进行暴露接触后的有效管理,就必须依靠全社会的联动以及市民的自觉防控意识,不断加强主动报告,才能实施有效管控。

问题

您还想对大家说点什么?

在这里我还想说一点,大庆市疫情指挥部一直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有益的建议积极采纳。

前不久,大庆市一位市民提出可以借鉴济南市制作疫情传播图谱的建议,我们及时采纳。14日我市已经在全省率先公布确认图谱。

我们也呼吁市民做好“五不”即不外出、不聚会、不串门、不靠近、不操办。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疫情面前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就是对国家做出的最大贡献,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早日打赢疫情攻坚战!

来源:大庆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责 编:徐道铭

审 核:刘 兵

监制:陈 鹏、王 成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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