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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2024-07-17 13: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疏散通道。绝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出口处安装卷帘门、防盗铁栅栏等现象较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极难逃生。

2、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无防火分隔,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火灾发生后极易蔓延扩大。

3、居住人员复杂,弱势群体居多,且据了解,居住人员容易发生口角,纵火案件也相对较多。

4、业主、住宿人员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且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缺乏。

5、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例如: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安全出口上锁或封堵等。

“三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案例

1

注:

合用场所火险高 员工住宿很危险

严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设置人员住宿场所。

2

注:

乱拉电线埋隐患 电线敷设要规范

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进行保护。

3

注:

疏散通道要畅通 发生火灾能逃生

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

注:

电动车辆莫乱停 生活安全有隐患

严禁在共用走道、楼棉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和室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5

注:

窗外莫装防盗窗 火灾逃生多条道

严禁在窗户和阳台外设置铁栅栏、防盗窗、广告牌、遮阳篷等障碍物,并且严禁上锁。

6

注:

屋内莫放易燃物 火灾隐惠要清除

严禁违法使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

7

注:

消防器材办乱拿 火实巡生要靠它

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8

注:

改建安全要知道 选用材料需谨慎

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不得违规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

9

注:

住宿产储三合一 易发火灾难救援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严格控制用火性质,落实防火分隔、逃生疏散、火源控制、技术防范等措施。

“三合一”场所八个“一律”

对于违规的有什么处罚?

1、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第八十八条有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新安全生产法限改,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审核:万良军

▌校对:罗志强

▌编辑:王现阳

▌来源:鹤壁消防

▌制作:鹤壁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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