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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落实及课程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2024-07-10 10: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落实,课程表编排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教学计划下达(完成时间:11月17日~23日)

(一)工作要求

1.该项工作通过新版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

2.准确下达教学计划,防止课程遗漏或重复。请各二级学院在下达教学计划时,仔细核查课程开设学期、课程号、课程类别、课程类型、课程性质、起止周、周课时、总课时、学分、考核方式、方向标识,确保教学计划信息准确无误。

3.各专业的执行教学计划由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教务处进行复核。

4.各年级的起止周:1-16周。

5.2018级(含2020级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形势与政策教学计划全部下达至2021~2022学年第2学期。

(二)时间安排

11月16日—23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教学计划下达。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完成时间:11月24日~30日)

(一)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对教学评价较差的教师要适当限制授课任务,并加强帮扶与指导。

2.因教学任务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的,二级学院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校外兼职教师一般应为行业名师、管理专家、技术专才、能工巧匠、骨干教师等行业企业人士。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须按照教学任务安排进入课表,若是校内外两名教师共同讲授一门课程的须将两名教师同时安排进入课表。请各二级学院尽快确定外聘教师并完成聘任手续。

3.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师资、教学资源情况、课程特点及学生学习承受能力,统筹安排课程开课时段,均衡安排学生上课周课时。对有短期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可采取集中或分段授课的方式;计划学时在32学时以内的课程,原则上要分段安排在6-8个周内集中授课,课程结束后即可进行该门课程考核。

4.各二级学院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在现有师资条件下,尽量减少教师跨校区交叉承担教学任务。

5.科学规划合班或分组上课形式,避免教学班人数太少或太多,思政课班级规模至多100人。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数学等课程在教室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应采取合班教学。合班或分组的安排须经过二级学院审核,避免随意性。

6.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课和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认真安排落实实验课和集中实践环节(见习、实习、课程设计、写生、采风等)教学任务。要结合专业特点,根据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实验课和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时间(计划实施的周次)、地点和指导教师,并在本学期放假前将实验课和集中实践环节课表报教务处备案。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实施。

7.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要把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在下达教学任务安排时统筹考虑,行政职能部门教授每学年承担教学任务不低于32学时,二级学院教授每学年承担教学任务不低于48学时(不含实践教学任务)。

8.仔细核查教学任务数据,做好系统编排课表数据准备。教学任务下达后,各二级学院要仔细检查由执行教学计划生成的教学任务数据,特别是开课部门、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周课时、起止周、实践周数、课程方向要准确。

9.2020级大学体育选项课和公共选修课选修工作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1.11月24日—30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教学计划的落实。

三、课程表的编排(完成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

(一)工作要求

1.课表编排首先要遵循防止教师、学生、教学场地、课程冲突原则。

2.课表编排应遵循公共课程和外聘教师优先的原则。

3.课程表编排、调整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课程的安排要均衡;班级上课教室要相对集中并选择容量适当教室,防止大教室中安排人数过少;防止教师在一天内跨校区上课。

4.根据2016年党委会议专题纪要(第一次),周三下午七八节不安排课程,集中开展组织活动、政治理论学习和教学科研业务学习。

(二)时间安排

1.12月1日—12月7日,完成课程表的初步编排;

2.12月8日—12月 15日,调整课程表,完成课程表的编排。

四、课程表的核对与发布(完成时间:2021年12月15日~30日)

(一)工作要求

1.课表编排结束后,请及时通过本学院QQ群、微信群等有效方式通知到每位教师检查核对自己的课表;

2.在核对期间需要调整课表的请与相关二级学院联系沟通调整方案,教务处负责协调,不做调整课表工作;

3.由于《大学体育》项目选修课涉及面大,下学期正式课程表发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4.课表发布后,不再对课表进行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表请履行正常调课手续。

(二)时间安排

1.12月15日—30日,全校教师核对课程表;

2.1月5日,发布下学期课程表。

附件:安康学院排课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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