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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申请解除校内处分的通知

2023-04-14 08: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郑轻大政〔2021〕63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2022-2023学年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解除处分受理时间

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8日。

二、学生申请及工作程序

1.受处分学生必须满足《郑州轻工业大学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中的解除处分条件,方能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解除处分申请。

2.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出具受处分以来各方面表现的情况总结,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见附件),并按申请表填写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各学院在收到申请学生解除处分的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受处分后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详细调查和充分核实,根据解除处分条件做出初步审定,决定是否受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各学院在同意受理学生解除处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其所在班级全体学生,根据申请人处分期内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依据测评的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召开本学院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做出是否予以解除处分的意见。

5.各学院做出同意解除处分意见后,及时将申请人的《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日常违纪解除处分材料报至学生处;考试违纪解除处分材料报至教务处。

6.各学院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日常违纪解除处分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各一份)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楼203房间),电子版(PDF扫描件)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考试违纪处分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务科(东风校区办公楼111房间,科学校区办公楼212房间),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相关要求

1.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是维护学生在校期间正当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帮助违纪学生积极摆正态度、改正错误、奋发进取的有效举措,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对于本次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如其填写表格内容或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解除处分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申请表(2023).doc

学生处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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