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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丈夫很可能出轨了。” 庭审上 刘莉说起自己怀二胎期间 因为丈夫经常夜不归宿而焦虑 最终流产的事 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特别是发现 丈夫将房产过户给“第三者”夏婷后 更是委屈不已 诉求法院判对方归还已过户房产 记者2月16日从浏阳市人民法院获悉 该院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 最终支持了刘莉的全部诉求 欠12万元 丈夫将房产过户给“第三者” 42岁的刘强是一名商人,2006年与妻子刘莉登记结婚,两人共育有一孩。为支持丈夫打拼,刘莉选择成为全职太太,三口之家也算是其乐融融。 2017年 当刘莉怀二胎之际 却发现丈夫有点不对劲 经常夜不归宿 总是处于焦虑状态的刘莉 最终因胎儿发育不全而流产 刘莉 “我多次问是不是出轨了,他总是矢口否认。” 刘莉疑虑难消 直到2019年 她发现丈夫将浏阳永安镇一套商品房 过户到一个陌生女人名下 眼瞅着东窗事发 刘强索性承认了自己出轨的行为 并出示了《分手协议书》 保证今后不再与“第三者”夏婷联系 而至于为何拿房产过户 他表示因为欠了夏婷12万元 刘莉 “房子价值远不止12万元,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他无权私自处置。” 又气愤又委屈的刘莉 多次找到夏婷要求其返还房产 遭到拒绝 刘莉把刘强和夏婷告至法院 诉求法院确认刘强与夏婷 签订的借款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无效 确认被过户房产系她与刘强共同所有 并由夏婷返还该套房屋
法院:赠与行为侵犯了夫妻共有权 庭审中 刘强 承认向夏婷借钱及过户房产的行户均是个人行为,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他认为自己对房产有50%的份额,妻子只能拿回另一半。而且过户行为是发生在借贷之后,这是以房抵债的履约行为。 “我也是受害人,之前并不知道刘强有家室,知道后我们就分手了。”在两人相处期间,刘强向其借款12万元并出具了欠条,到期后无法偿还才过户房产的。涉案房屋系其合法财产,刘莉无权要求返还。 夏婷 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刘强与夏婷之间的借贷关系、房屋买卖关系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以及刘强是否有权单独处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涉案房产。 法庭调查认为,刘强与夏婷系情人关系,双方主张的借款数额较大,但夏婷仅提交了一张借条的复印件予以证实,未能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款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而夏婷本人收入并不稳定,其也未能提交证据证实其具有出借能力;房屋买卖合同系刘强在与夏婷建立情人关系后签订,双方约定的购买价格低于原始购买价格,有违商业常理;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刘强就曾向房屋出售方出具过授权委托书,要求将夏婷登记为产权人,由两人共有房屋,由此也可以证实双方并不存在以房抵债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应认定全部无效,遂判决涉案房产系刘莉与刘强共同所有,夏婷在判决生效后应返还该房屋。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三湘都市报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陈梓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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