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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念二、代码示例三、思考
一、基本概念
在 java 中也可以创建一种类专门用来当做父类,这种类称为“抽象类”。 抽象类的作用类似“模板”,其目的是要设计者依据它的格式来修改并创建新的类,但是不能直接由抽象类创建对象,只能通过抽象类派生出新的类,再由它来创建对象。但是在抽象类的使用中同样存在单继承的局限,即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的定义及使用规则: (1)包含一个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2)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要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声明 (3)抽象方法只需声明而不需要实现 (4)抽象类必须被子 继承,子类(如果不是抽象类)必须覆写抽象类中的全部抽象方法 抽象类的定义格式: abstract class 抽象类名称{ 属性; 访问权限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称(参数){//普通方法 return 返回值; } 访问权限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称(参数);//抽象方法 //在抽象方法中是没有方法体的 }可以看出抽象类的定义比普通类多了一些抽象方法,其他地方与普通类的组成基本都是一样的。 二、代码示例 abstract class A{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FLAG = "CHINA"; private String name = "Java"; public String getName(){//设置姓名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取得姓名 this.name = name; } 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定义抽象方法 }此处由于定义了 print() 的抽象方法,所以此类的声明为 abstract class。 此时可以编写一个子类继承此抽象类,需要注意子类必须覆写抽象类中的全部抽象方法 class B extends A{//继承抽象类,覆写全部抽象方法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FLAG = " + FLAG); System.out.println("姓名:" + super.getName()); } }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B b = new B();//实例化子类对象 b.print();//调用被子类覆写过的方法 } } 三、思考(1)一个抽象类可以使用final关键字吗? 已知一个类如果使用了 final 关键字声明,则不能被子类继承,而抽象类又必须被子类覆写,所以,抽象类不能使用 final 关键字 此外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抽象方法时不能使用 private 修饰,因为抽象方法必须被子类覆写,而如果使用了 private 声明,则子类是无法覆写的 (2)一个抽象类可以定义构造方法吗? 在一个抽象类中是允许存在构造方法的,因为抽象类依然使用的是类的继承关系,而且抽象类也存在各个属性,所以子类在实例化之前必须先要对父类进行实例化 abstract class A{ public A(){ System.out.println("A、抽象类中的构造方法。"); } } class B extends A{ public B(){ System.out.println("B、子类中的构造方法。"); } }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B b = new B();//实例化子类对象 } }
此程序在实例化 Student 类时先调用抽象类中的构造方法,将姓名和年龄进行设置,然后通过覆写的 getInfo() 方法输出信息。 其实所谓的抽象类就是比普通类多定义了一个抽象方法,除了不能直接进行对象的实例化操作之外并没有任何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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