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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4-07-11 21: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根据《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请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并于2023年4月28日(周五)12:00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7号楼202室, 统一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

2.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填报信息,该平台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开放。请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7号楼202室。

二、申报工作提示

1.选派资助学科领域为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国计民生及重点产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急需紧缺人才相关的专业学科。

2.申请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或实验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且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

3.关于地方合作项目与其他项目重复申报提醒

凡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省教育厅青年教师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

4.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申报时,请关注留基委网站的“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的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

三、选派管理

1.地方合作项目留学人员派出之前,须参加行前教育培训,并确定留学期间的具体联系人;

2.地方合作项目留学人员须定期并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提交留学报告;

3. 地方合作项目留学人员在派出回国之后,须向所在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取得拟访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地方合作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31日,各位申请者在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其规定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

3.教师可申请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出国期限不得超过1年。

4.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格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5.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6.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浩、黄学平

电  话:8866139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io.hubu.edu.cn/

 

 

 

 

人  事  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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