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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9 13: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招标公告

黄湾镇东小市安置区块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湾镇东小市安置区块桩基工程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5-330481-04-01-226976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黄湾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黄湾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湾镇东小市安置区块桩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65.67 万元,工程概算1467.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45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黄湾镇黄尖路北侧、镇西路东侧、运盐支浜南侧、运盐河西侧,共涉及154幢排屋的桩基。根据设计图纸本工程桩基采用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插销式连接),设计有效桩长12米~15米,总根数6662根,总长度87384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45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R自2018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已竣工的桩基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1000万元及以上)(2018年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需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若工程项目仅对土建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则需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 3 种的一种或几种,且必须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除此之外必须提供桩基部分的施工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规模、造价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R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R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参考);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R上述3. 9-3. 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时   分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黄湾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 87803085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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