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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拟42亿转让两公司控股权 上月底拟定增募73.5亿

2024-07-15 02: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12月15日晚间,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发布关于白羽肉禽业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转让部分股权的公告。新希望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羽肉禽业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转让部分股权的议案》。 

  新希望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主业,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对白羽肉禽业务引入战略合作方,整合利用优势产业资源,共同助力白羽肉禽业务发展,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六和”)、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希望”)拟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牧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牧集团拟通过现金方式取得公司旗下禽产业链运营主体,即子公司山东中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新食品”“标的公司”)的51%股权,其中,新希望转让中新食品的20%股权,山东六和转让中新食品的2%股权,北京新希望转让中新食品的29%股权(以上统称“本次交易”)。 

  新希望表示,本次交易后,中牧集团成为中新食品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价格合计270,0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23%。交易定价参考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完成评估结果备案后将在股东大会之前另行披露)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经财务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公司将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具体以交易完成时会计处理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股权转让后,中新食品将在中牧集团控股下,依托中牧集团与新希望的资源、帮助与支持,继续做好经营,给两方股东带来积极正向的回报。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牧集团,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发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交易对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的审批,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同日公布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新希望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新希望公告指出,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主业,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对食品深加工业务引入关联方的优势产业资源,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希望”、“出让方”)拟与海南晟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晟宸”、“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拟转让公司旗下食品深加工业务的运营主体,即北京新希望持有的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德阳新希望”)67%的股权,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交易作价150,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13%。交易定价参考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12588号),且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标的公司作为新希望控股子公司期间,系新希望旗下食品深加工业务的运营主体,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不再合并入新希望的财务报表范围,新希望将不从事食品深加工业务,本次交易将不构成同业竞争。 

  海南晟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新希望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的规定,海南晟宸与公司之间发生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此外,新希望指出,截至目前,新希望及其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2,000元(为新希望对德阳新希望之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本次交易将会导致该等担保被动形成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为维持标的公司正常运营,该担保将存续,并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处理。即由海南晟宸在股权转让交割日向新希望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并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更换担保主体,确保各股东为德阳食品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与各自持股比例相同。 

  综上,经计算,新希望拟出售旗下两家子公司控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42亿元。 

  今年11月30日晚间,新希望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项目、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偿还银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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