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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

2024-02-20 02: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了促进学校科研转型发展,鼓励原创性科研,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力,对我校的学术刊物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统一认定,在学校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和修订,形成本办法。

一、依据本办法认定的刊物级别目录,适用于我校科研管理等工作。

二、学术期刊认定

(一)认定依据。《中文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院JCR期刊综合评价主题分区表,中国人民大学《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以及其他重点本科院校认定的权威和重要刊物等。

(二)分类体系。我校的学术期刊分为顶级刊物(T)、重点权威刊物(A)、权威刊物(B)、核心刊物(C)和一般公开刊物(D)五个类别。

1.T类刊物

T级期刊为全球顶级刊物:NATURE、SCINCE。

2.A类刊物分为A1、A2两种

A1级期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公认的权威刊物,含科学通报、中国社会科学;SCI一区、二区,SSCI一区、二区期刊论文。

A2级期刊:各学科门类权威刊物,含中国科学(A-G辑)、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教育研究、文学评论、历史研究、管理世界、文艺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新华文摘、求是等12种;SCI、SSCI三区期刊论文。

3.B类刊物分为B1、B2、B3三种

B1级期刊:各一级学科权威刊物,即附表所列B1类(一级学科权威核心);SCI、SSCI四区期刊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B2级期刊:各二级学科权威刊物,即附表所列B2类(二级学科权威核心);SCI、SSCI未进入分区期刊论文;在《中国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B3级期刊:EI收录期刊(检索报告上标注为Journal Article)、A&HCI收录期刊。

4.C类刊物分为C1、C2两种

C1级期刊:CSSCI/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所列刊物;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论文;SCI收录的会议论文。

C2级期刊:CSSCI/CSCD来源期刊扩展版和未被C1级及以上期刊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刊物;EI(检索报告上标注为Conference Article)和CPCI收录的会议论文;在国家主管部门主办的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5.D类刊物

D级期刊:具有国家统一刊号,公开发行而未列入C2级及以上目录的各类学术刊物;所有以书号出版的论文集均视同一般公开刊物;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的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学术期刊目录的调整。学校依据本办法“第二条(一)认定依据”的调整动态,对我校学术期刊级别认定适时调整,调整时间与成果认定时间同步。

三、出版社级别认定

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教材等出版社分为指定出版社和其他出版社。指定出版社包括(10家):科学出版社、科技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联书店、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以及其他重点本科院校指定的出版社,未在此列的为其他出版社。

四、其他重点本科院校认定的权威和重要刊物,如不在我校认定的相应学术刊物级别中,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可确定相应刊物级别。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办法由科研处(社科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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