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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敬才】维柯与历史唯物主义

2024-01-02 03: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宫敬才】维柯与历史唯物主义

一、被冷落的维柯

相对于西方近代以来的人文社会科学而言,扬姆巴蒂斯塔·维柯(1668-1744)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其著作被译为英文才引起人们的关注,其学术思想的贡献和地位直到现在还没有被充分研究及承认,但他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的“牛顿”这一事实却是无法改变的。

维柯提出新思想时,正值以牛顿经典物理学为基础而产生的自然科学方法辉煌有加、迅速传播、灿若神明和别无分店状况的开始时期,这更突显了维柯学术思想独树一帜、意蕴深厚和难能可贵的品格。以法国启蒙运动哲学家伏尔泰和孔多塞为代表的人文科学工作者奉哲学化的自然科学方法为正宗,醉心于嫁接这种方法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哲学化的自然科学方法确实发扬光大了,但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被讥讽与贬斥,维柯独特的学术思想一再被冷落。这种状况延续至今,“科学帝国主义”和“唯科学主义”两个术语的出现及流行足以说明问题。

维柯的学术思想遭冷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不自重、赶时髦和功利心强是重要原因,此外还有一定的社会历史原因。第一,追求学术研究的功用性是培根一改古希腊以来“为学术而学术”的旧传统之后确立起来的新传统。单就功用性而言,维柯的人文社会科学方法确实无法与以眼前的功用性为主要追求目标的自然科学方法相比,但人及其行为不能仅用“经济效益”作为标准来衡量,在研究人的多重属性、需求、行为和存在特点等方面,自然科学方法只能旁立静观,因为这是人文社会科学方法的用武之地。第二,维柯是意大利人,母语是意大利语。意大利语比不上英语强劲有力,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数众多,以英语为媒介获取学术信息者更是不计其数。这些人更容易接受牛顿的思想,更希望尊牛顿为“神”。就此而言,维柯已处于劣势。第三,学术风潮与通行的学术语言跟着经济、军事、政治和文化的强势走,这是任何个人无法改变的历史定律。自19世纪以来,先是英国成为“日不落帝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又成为“全球帝国”。从经济、军事、政治与学术相互为用的角度来看,领学术风气之先者是以英语为母语并用英语表达的学术。在这里,维柯还是处于劣势。

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难觅维柯学术思想的踪影,即便是在理论来源项下也罕见相对完整的说明,这与历史事实相悖谬。这种状况在西方学术界已出现改变的迹象。美国伊利诺斯大学的费希教授写出长文介绍《新科学》的欧洲文化背景、产生过程及基本原则,还介绍了维柯的学术思想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影响。他提到,“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安东尼奥·拉布里阿拉(Antonio Labfiola)在《唯物史观论文集》里推崇维柯为唯物史观的先驱,拉法格(Lafargue)在《经济决定论:马克思的历史方法》(1907年)一书里详细地论证了维柯和摩尔根(Morgan)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维柯在今日的俄国享盛名并非偶然,把他看作阶级斗争学说的祖宗。”“托洛茨基在《俄国革命史》第一页就引了维柯的话”[1](P9)。这种改变的迹象在中国也有所表现,《新科学》的中文译者、已故的朱光潜先生领风气之先,他说:“在阶级斗争方面的杰出见解实在是维柯对人类思想史的一个伟大贡献,现在已为世所公认了。它影响到法国革命及后来的各民族的民主革命乃至共产主义革命。”[2](P566-567)

上述学者的发现多有启发,基于此,提出和研究如下问题:维柯的学术思想与历史唯物主义有否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不止一次提到维柯及其《新科学》,对他的学术思想赞扬有加。虽然《新科学》的英译本出现较晚,但德文译本1822年就出版了,马克思得到《新科学》的德文译本并阅读实非难事。由此看来,马克思对《新科学》的态度应是建立在真正阅读并有所体悟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事实告诉我们,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时曾受到维柯学术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除以潜移默化的形式起作用外,还以直接的形式进入马克思的研究视野。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把维柯学术思想的价值放在与达尔文生物学进化论同等重要的地位,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思想与维柯学术思想的真实关系:“如果有一部批判的工艺史,就会证明,十八世纪的任何发明,很少是属于某一个人的。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著作。达尔文注意到自然工艺史,即注意到在动植物的生活中作为生产工具的动植物器官是怎样形成的。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史,即每一个特殊社会组织的物质基础的形成史,难道不值得同样注意吗?而且,这样一部历史不是更容易写出来吗?因为,如维柯所说的那样,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工艺学会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以及人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3](P409-410)这一观点确为《新科学》立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看重的是这一观点应成为还没有正式写出的社会工艺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在给斐迪南·拉萨尔的一封信中又提到维柯及其《新科学》:“我注意到,你似乎没有注意到维柯的《新科学》。你在那里当然找不到与你的直接目的有关的东西,不过这本书还是有意思的,因为与法学市侩对罗马法的精神所作的理解相反,它对此作了哲学的理解。”马克思对这部书的评价是“有不少天才的闪光”[4](P617-618)。此种评价出自马克思之口,起码说明两点:一是《新科学》虽在当时还未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它确实具有独创性的学术价值;二是马克思确实看重这部著作。

二、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

历史和逻辑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方法论原则。与其基本内容问题同样重要的,是这一方法的理论来源问题。这一问题表面看并不复杂,因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致承认它的直接理论来源是黑格尔哲学。然而,黑格尔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的方法有否理论来源?马克思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方法的理论来源除黑格尔哲学外是否还有其他理论来源?对于黑格尔而言,没有证据表明他有直接理论来源,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有思想渊源。马克思说,维柯的《新科学》中“有不少天才的闪光”,其中是否包括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的方法?对此,马克思未曾直接指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新科学》中的相关思想同样是马克思历史与逻辑有机统一方法基本的和重要的思想渊源。

细心品读《新科学》就会发现,其中不仅客观地存在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的方法,而且这一思想还被表达得相对完整。维柯很看重这一方法并大倒苦水地说,这是“花了足足二十年的光阴”才找到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它可以被称为“科学的皇后”[1](P159、163)。维柯之所以如此看重这一方法,原因有两点:一是以往研究自然法及其他历史的学者,由于没有找到和运用这一方法,所以其结论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都从中途开始,也就是从已开化的各民族的最近时期才开始(所以是从自然理性已充分发展的有文化教养的人们才开始)”[1](P193)。二是按照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原则研究历史的结果是另一番景象,“完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不只是罗马人或希腊人在法律和事迹方面在特定时期的特殊历史,而是(由于在杂多的发展形态中在可理解的实质上仍然出现一致性)由一种展现出一些永恒规律的理想性的历史,这些永恒规律是由一切民族在他们兴起,进展,成熟,衰颓和灭亡中的事迹所例证出来的”[1](P597)。维柯的观点不无道理,学术研究表明现实的情况确实如此。

维柯认为:“凡是学说(或教义),都必须从它所处理的题材开始时开始。”“观念(思想)的次第必然要跟随各种事物的次第。”[1](P148、126)这里的“题材”或“事物”概念所指称的对象是历史,“是人类思想史,人类习俗史,又是人类事迹史。从这三方面我们得出人类历史的—些原则,这些原则似乎正是前此所缺乏的”[1](P176)。把这些思想综合在一起,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方法的基本要素都具备了。历史是包括思想、习俗和事迹三者在内的历史;逻辑则是有时藏而不露的普遍原则;要找到这样的原则,正确的道路是从人类历史的起始之处寻找普遍原则的源头,从历史的衍化过程归纳出普遍原则,而普遍原则是基于历史而又高出于历史的逻辑。

研究、思考和表达离不开语言,历史与逻辑必须以语言为中介。人类思想、习俗与事迹的历史首先由语言学家命名和表达,所以,历史首先是语言学家构筑出来的历史。显然,这样的历史随意性很强,揭示和表达规律即逻辑是哲学家的工作。而要贯彻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的方法论原则,必备的前提是语言学家与哲学家结盟,维柯看到了这一点,这不能不说是他的一个重要发现:“哲学默察理性或道理,从而达到对真理(the true)的认识;语言学观察来自人类选择的东西,从而达到对确凿可凭的事物(the certain)的认识。”这说明,“哲学家们如果不去请教于语言学家们的凭证,就不能使他们的推断具有确凿可凭性,他们的工作就有一半是失败的;同理,语言学家如果不去请教于哲学家们的推理,就不能使他们的凭证得到真理的批准,他们的工作也就有一半失败了”[1](P103)。

维柯的发现的事实根据“思想和语言是按同等地步伐发展的……词(或字)都是从物体或物体的特点转运过来表达心灵或精神方面的各种事物”[1](P125-126)。事实及其发展之所以会如此,根本原因在于“人类的事物或次第是这样的:首先是树林,接着就是茅屋,接着是村庄,然后是学院或学校”。“这条公理是辞源学的一个大原则,因为人类事物或制度的这样次第替各种地方土语的历史定下了一个模式。因此我们看到在拉丁语里几乎全部词汇的根源都来自树林或农村”[1](P126)。可以发现,他在为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方法找根据的过程中,又提出了另一条极为重要的原则,这就是历史和认识论的有机统一。历史当然是基础,但这样的历史必须通过语言才能把自身展现出来。命名、流传和相沿成习等确实是认识及其历史,但它同时也反映和表达了真实的人类社会历史过程。综合来看,维柯通过对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方法的提出、论证和说明过程,实际上提出了历史、逻辑学和认识论的有机统—原则。

从以上的引证、分析和论证来看,我们有理由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在维柯的学术思想中,确实客观地存在着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的思想,不仅如此,他还提出了历史和认识论有机统一的思想。稍加逻辑处理就会发现,他实际运用的是历史、逻辑学、认识论三者有机统一的方法。第二,在维柯的具体论述中,“天神意旨”的提法满天飞,但他的思想倾向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他以词溯史,从史中发现各种人类制度的起源,而人类制度的判定标准是“人类的需要和效益”[1](P103)。

三、历史是人自己创造的

天主教势力和人们的愚昧性习惯都会视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观点为大逆不道。在这种情况下,维柯在《新科学》中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提出和论证了自己的观点: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的起点在原始社会,这时人类的感受力和想象力强烈但思维能力有限,这一能力有限的结果是人类的一切活动及其凝结物都反映和保存于神话中,用维柯的话说,“一切野蛮民族的历史都是从寓言故事开始”[1](P119)。

人类历史起步阶段的诗性智慧创造出原始人生活于其中的相对完整的意象世界,“因为古代人的智慧就是神学诗人们的智慧,神学诗人们无疑就是异教世界的最初的哲人们,又因为一切事务在起源时一定都是粗糙的,因为这一切理由,我们就必须把诗性智慧的起源追溯到一种粗糙的玄学。从这种粗糙的玄学,就像从一个躯干派生出肢体一样,从一肢派生出逻辑学,伦理学,经济学和政治学,全是诗性的;从另一肢派生出物理学,这是宇宙学和天文学的母亲,天文学又向它的两个女儿,即时历学和地理学,提供确凿可凭的证据——这一切也全是诗性的。我们将明白清楚地显示出异教人类的创建者们如何通过他们的自然神学(或玄学)想象出各种神来;如何通过逻辑功能去发明各种语言,如何通过伦理功能去创造英雄们,通过经济功能去创建家族;通过政治功能去创建城市;通过他们的物理功能去确定出各种事物的起源全是神性的;通过专门研究人的物理功能,在某种意义上,创造出人们自己;通过宇宙功能,为他们自己制造出一个全住着神的世界;通过天文,把诸行星和星群从地面移升到天上;通过时历,使经过〔测量的〕时间有了一种起源;又如何通过地理,例如希腊人,把全世界都描绘为在他们的希腊本土范围之内。”[1](P175-176)诗性智慧创造出的意象世界是粗糙的,用科学标准衡量,某些地方是荒谬的,但这毕竟是一个人事的世界,是人生活于其中且为人提供基础、依托和舞台的世界,这个世界使人类历史有了开端,往后的历史发展有了基础,后人在研究人类历史时,知道这是人事的世界而非诸神的世界,现实的世界而非虚幻的世界。

这个粗糙的人事世界是谁创造的?人类历史的起步之处是谁奠基的?在维柯看来,人类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最典型者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第一,人类自己创造出貌似主宰人类命运而实则情况正相反的天神,人类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出于需要和效用,而不是为造神而造神:“这样形成的政权可以说是一种僧院式的政体,或是一些孤零零的君主在一位最伟大最善良的主宰(即天神——译者注)治理之下的最高的政体,这位最高主宰是由他们自己从雷鸣电闪中所得到的信仰才创造出来的,其中闪耀着天神统治人类这一真理的光辉。从此他们就想象到凡是向人类提供各种福利和人类所需要的各种帮助的事物全都是些神,并且作为神而受到畏惧和敬仰。”[1](P601-602)原始人由于无知和不确定性而不得不创造出天神,这既是人类心灵未充分发展的结果,又是人类心灵达到暂时和相对和谐的客观需要。现在来看,这是原始人的迷信,但就当时的实际情势来看,这是原始人解决急迫问题最便捷的办法。

第二,人类自己创造了集一切智慧于一身的荷马(们),就这一点而言,或许可以说维柯是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以前的历史唯物主义者。他对荷马及其史诗的论断使人不得不拍案叫绝:“荷马纯粹是一位仅存在于理想中的诗人,并不曾作为具体的个人在自然界存在过……理由就在于希腊各族人民自己就是荷马。”[1](P471-472)确实,类似荷马的人在古希腊确实存在,但他们只是用诗歌编创历史故事的说书人或唱诗人。维柯用《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二者之间的差别来说明这一点:“荷马作出《伊利亚特》是在少年时代,当时希腊还年轻,因而胸中沸腾着崇高的热情,例如骄傲,狂怒,报仇雪恨,这类热情不允许弄虚作伪而爱好弘大气派。因此,这样的希腊喜爱阿喀琉斯那样的狂暴的英雄。但是他写《奥德赛》是在暮年,当时希腊的血气仿佛已为反思所冷却,而反思是审慎之母,因此这样老成的希腊爱慕攸里赛斯那样以智慧擅长的英雄。从此可见,在荷马的少年时代,希腊人崇尚粗鲁,邪恶,狂暴,野蛮和残酷。到了荷马的暮年时期,希腊人就喜欢阿尔岂弩斯老国王的奢侈品……”[1](P473)以史证诗,由诗得论,其论又是如此地洞悉历史真谛,人们不能找出任何借口而不佩服维柯。他得出的最终结论是:荷马“是希腊政治体制或文化的创建人”,“是一切其他诗人的祖宗”,“是一切流派的希腊哲学的源泉”,“是流传到现在的整个异教世界的最早的历史学家”[1](P477-478)。总之,荷马就是希腊人自己。

第三,在维柯看来,不仅人的精神世界由人类自己创造的,人不得不生活于其中的民政世界同样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他指出:“民政社会的世界确实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所以它的原则必然要从我们自己的人类心灵各种变化中就可以找到。任何人只要就这一点进行思索,就不能不感到惊讶,过去哲学家们竟倾全力去研究自然世界,这个自然界既然是由上帝创造的,那就只有上帝才知道;过去哲学家们竟然忽视对各民族世界或民政世界的研究,而这个民政世界既然是由人类创造的,人类就应该希望官拟识它。”[1](P154)这是维柯极为著名的观点——由此衍生出同样著名的观点,认识和创造是同一回事。限于叙述逻辑的约束,这里不能充分展开和讨论这两个观点,但有一点确定不移,维柯把民政世界视为人创造的结果,这一结果恰好是人类历史的骨架。

在了解了维柯关于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观点以后,接踵而至的问题是:这些观点与历史唯物主义是什么关系?在正式回答这一问题以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马克思的观点:“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5](P603)虽然马克思与维柯的研究对象不同,但从研究思路和具体的结论看,二人的一致之处是明显的。从历史角度看问题,维柯与马克思同属西方文化传统,二人的观点之间是源与流的关系。源流关系的证据何在?从《资本论》对维柯相关观点的运用和评价来看,马克思关于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观点直接受到了维柯相关观点的启发。退一步讲,维柯的观点是马克思提出自己的观点的精神资源。

四、阶级斗争理论

阶级斗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的组成部分。它来自何处?在我们的教科书中,总在重复的结论是,它来自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这种说法确实有马克思的论述作为根据。但是,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在提出阶级斗争理论时,是否有精神资源可资借鉴?朱光潜的研究结果表明,马克思提出阶级斗争理论时,受到了法国复辟时期历史学家的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而这些历史学家则直接受到了维柯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从中应当得到的结论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间接地受到了维柯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另一种可能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直接受到维柯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只是由于私人信件而非正式文稿的特定场合,马克思没有叙述完全而已。

维柯的阶级斗争理论主要表现于三个方面。他首先承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是客观事实,阶级斗争的起因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残酷无比。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维柯看问题的立场和角度;二是维柯叙述的基本事实。抓住这两点以后的必然性结论顺理成章——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维柯不仅看到了阶级斗争的原因,而且还关注阶级斗争的社会历史作用。在他看来,法律和政治制度不是人们拍脑门想出来的,而是阶级斗争的结果。甚至海外殖民的原因也在于阶级矛盾的难以调和,“‘家人们’并不分享土地所有权,土地全在贵族们手里,‘家人们’都不得不替贵族们服役,逐渐感到厌倦了。经过长期之后,‘家人们’要求分享土地了,在土地斗争中起来造反,来强迫英雄们接受自己的要求。我们到下文还会知道,这种土地斗争(agrarian contests)比起我们在后期罗马史所见到的土地斗争要古老得多,而且也很不相同。造反的家人集团的许多首领都被英雄们征服了。……为着避免压迫和寻求避难和安全,就偕同自己帮伙中其他成员去冒海上的危险,从地中海沿岸朝西方走,到当时还无人占领的地带去寻找土地。……这种事按照自然的道理只有在绝对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发生。”[1](P18-19)细心思量会发现,维柯的观点符合社会历史实际,其在思维方式上与马克思的思路接近,或许,这正是马克思看重和称赞维柯的重要原因之—。

维柯更难能可贵的是通过智解古希腊“认识你自己”的箴言,揭示出平民阶级意识觉醒的过程。“英雄们或贵族们凭他们自信起源于神的某种本性,就不得不说,诸天神是属于他们的,因而天神的占卜权也是属于他们的。……梭伦却告诉平民们要自己进行反思,要认识到自己和贵族们具有同样的人性,所以在民权方面应和贵族们平等——说实在的,除非梭伦就是(雅典平民们自己的一种诗性人物性格,而这种人物性格是被看成认识自己,为自己要求权利的)……因此,梭伦被看成‘认识你自己’那句名言的作者。因为这句话对于雅典人民产生过重大的民政利益,人们就把它铭刻在雅典城邦中所有的公众场所。……就由于‘认识你自己’这种反思,在雅典就产生了一切形成一种民主政体的制度和法律。”[1](P205-207)维柯的分析与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相比,虽然用词不尽相同,但基本思路一致,这就是人生而平等。维柯用人性相同的提法表达这一思想,便确立了其阶级斗争理论的逻辑前提。既然贵族和平民的人性是相同的,为什么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主张与此相反的理论?为什么统治阶级享有一切权利而不担负任何义务?通过认识自己,同时也就认识了他人,认识了自己和他人人性上的相同,也就能看到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说教是有意骗人的,统治阶级享有与义务不对等的权利是违法悖理的,而争取人性相同基础上的合法权利有人性根据,争取的形式是阶级斗争,通过阶级斗争使统治者就范、让步和受约束,能做到这一点的最好政治体制是民主制。维柯的思路如此智巧和具有说服力,可以说它与马克思观点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五、其他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洞见

在《新科学》中,不仅能见到上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因素,而且还可发现不少其他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洞见。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即如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当然是历史唯物主义,但对社会历史生活作出实事求是的归纳和抽象,提出既符合社会历史实际又智巧的说明是否历史唯物主义?这应当算是历史唯物主义。维柯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洞见属于第二种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正是这种洞见,使维柯不仅对社会历史作出了超越时代的察知,而且这种察知成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可资借鉴的精神资源。

第一,维柯在批评语言学家和哲学家们的错误观点时说:“在这种遭到歪曲的经济基础上就建筑起一种错误的政治。”[1](P293)这里应引起关注的不仅是用经济基础说明政治制度的产生及其性质,而且“经济基础”和政治性上层“建筑”的提法会使人眼前一亮。马克思从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到正式提炼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经过了痛苦的思想历程,谁能想到,在比马克思早一百多年的时候,维柯就以大体类似的思维方式提出和思考问题呢?当然首先应该承认,马克思得出这一原理主要是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和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结果,但我们不能排除的是,在基本思想变为原理过程中,马克思受到了维柯的启发。

第二,在《新科学》中,天神处于创造一切和支配一切的地位。让人惊奇的是,维柯认为,天神创造一切和支配一切的力量完全是人的因素所致,这只不过是人的创造性和能动性的一种特定表现形式。他以称赞神的形式高扬了人的主体地位。这样理解和说明维柯天神观的根据是他自己的思想表达:原始人像现代人一样面临自然界电闪雷鸣的情况。原始人“对这种他们还不知道原因的巨大事变就感到恐惧和惊慌,举目仰视,才发觉上面的天空,由于在这种情况下,人心的本性使人把自己的本性移加到那种效果上去,而且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巨人们按本性是些体力粗壮的人,通常用咆哮或呻吟表达自己的暴烈情欲,于是他们就把天空想象为一种像自己一样有生死的巨大躯体。把爆发雷电的天空叫做约夫(Jove,天帝),即所谓头等部落的第一个天神,这位天帝有意要用雷轰电闪来向他们说些什么话。这样他们就开始运用本性中的好奇心。好奇心是无知之女,知识之母,是开人心窍的,产生惊奇感的”[1](P183)。在原始人生活的环境中,未知因素所导致的不确定性时时让人心惊肉跳,人总是竭尽全力去了解和认识这些不确定性,以图变不确定性为确定性。实际的演化过程谈何容易,这就决定了知的特性即形式上的神话化和内容上的有限性。许多外在的制约性因素决定了原始人认识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现象时,想象的作用大于逻辑推理,意会的成分多于清晰的表达,形象演示强于经验事实的证明。如此看来,把自然现象神话故事化,把人的力量、理想和内心恐惧以神的形式加以表达,是原始人与外在未知因素打交道最有效的方法。现在需要分析的问题是,维柯的如上观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距离有多远。如果按第二种界说理解历史唯物主义,那么,维柯的观点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距离就很近,因为维柯既没有按宗教的观点把原始人与外在未知因素的关系神学化,也没有像浅薄的唯科学主义者如法国启蒙运动中的哲学家那样把这种关系简单化,借机讥讽原始人的野蛮无知,而是根据原始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原始人心智的发育程度来说明这种关系,使对这种关系的说明建立在基本符合原始社会客观实际的基础之上。

第三,法律与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密切相关。如此重要的现象必然会招致说家蜂起,诸多才智之士都想确立自己的一家之言。在法律起源问题上,这一点能够明显表现出来。在诸家之言中,有两家较为典型,一为神学起源说,如“摩西十诫”;一为英雄起源说,此为古希腊罗马文化传统的精神遗产。维柯的过人之处是独辟蹊径,构建出第三种思路,这就是把法律起源问题还原到原始社会的特定状态去理解和说明。在说明过程中有批评有建树,让人不得不认可维柯的独到之处。“上述人类思想史就清楚地宣判了某些人的共同错误:他们在古人智慧最高超那种错误的通俗信念的影响之下,就认为诸异教民族的第一个立法者米诺斯,雅典的特苏斯,斯巴达的来可噶斯,罗马的罗慕路和其他国王,制定了普遍适用的法律。因为我们看到的是:最古的法律都只是为某一具体案件所想出来施行或禁止的办法,只有到后来才让那些法律普遍适用(原始人就这样不懂共相!)。再者最古的法律决不是在需要用法律理解的那个案件发生之前就已想好了的……从此可见,最初是实在的示警范例,后来才有逻辑和修辞术从推理得来的事例。但是到了人们懂得可用理智理解的共相时,法律的基本特性——即法律普遍实用——才得到承认,而法学的公理也就定下来了,那就是:‘审判,应根据法律而不应根据事例’。”[1](P255-256)这或许并非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符合实际的说明,但它肯定是一种符合原始社会后期法律萌芽和起源实际的理解思路。

《新科学》中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如文字、语言和哲学的起源问题等。在这些问题上,维柯同样显示出他不追时髦和不落俗套的个性,其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洞见同样让人既惊异于他的领悟能力,又佩服他的真知灼见。这其中的原因何在?最根本的是他得益于历史和逻辑有机统一的方法。为了适应这一方法的要求,就必须尊重历史,而尊重历史的行为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排除各种已成定论的杂见谬说,二是老老实实地研究历史。研究历史得到了维柯自己或许都没有充分意识到的后果,即一种新的学科性质的思路出现:观念考古学。马克思在提出和论证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时,观念考古学同样是经常依循的研究路径,如在市民社会、分工、所有制等问题上就是如此。这种客观事实的存在昭显了另一个事实:马克思是维柯观念考古学研究路径的继承者,就这一个特定层面而言,历史唯物主义与维柯的观点之间有一种渊源关系,后者是前者的精神资源。

 

宫敬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考文献】 [1]维柯.新科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2]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原载《河北学刊》2009年1期。录入编辑: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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