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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挡光” 业主如何讨回采光补偿?

2023-06-30 17: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核心提示:我国法律明确保障采光权,部分省市通过政府规章、意见等形式对具体侵权和补偿标准进行了规定。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面临采光司法鉴定、相关损失难以确定等问题。

人民视觉/供图

记者|庄德通

责编|徐秋颖

正文共2957个字,预计阅读需9分钟▼

如果你家旁边新建了一座大楼,遮挡了自家房屋的采光,你会想到去维权吗?

事实上,法律赋予了人们“享受阳光的权利”,即采光权,通常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获得日照而要求邻人限制其房屋或其他构造物的距离或高度的权利。无论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还是即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都明确保障了居民依法享有采光权。

近年来,关于新建筑遮挡旧楼阳光引发的采光权纠纷并不在少数,遭遇采光权被侵犯应该如何维权?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怎样进行举证?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法官和律师。

民法典及现行法律均保障采光权

关于采光权纠纷,影响的往往不是一家一户,甚至是一栋楼的居民。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张玲今年就成功调解了38起采光权侵权案件,38起案件的被告都是同一开发商。

据介绍,案涉地块的建设是当地市政府在2005年推动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初衷就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环境。随后,开发商在案涉土地建设房屋,其中有作为回迁户的原告所有的房屋建设,也有被告开发建设的新楼盘。从建设房屋的先后顺序来看,原告的房屋建设在前,楼盘建设在后,两者属相邻关系。

但居民很快发现,开发商后建设的楼盘对自家房屋造成了遮挡,于是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张玲表示,公民的采光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现行物权法第89条作出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则第83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而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293条则基本沿用了现行物权法第89条的规定,只是在“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前增加了“不得”两个字。

在张玲看来,这两个字的增加,从某种意义上说,体现了民法典对环境民事权益保障力度的强化。

采光权侵权认定需鉴定

此案案由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情节也不复杂,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认定是否构成采光权侵权上遇到了难题。

据张玲介绍,我国法律虽然明确保障采光权,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在多大程度上遮挡构成侵权。

我国部分省市在地方政府规章中有相应规定,例如,《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29条就规定了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日照)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可以给予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

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并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也是采光权侵权问题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

该规范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数及气候区,以大寒日或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明确了建筑物在这两天的最低日照时数。还明确了“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等内容。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庞蕾介绍,除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外,《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也有一些相关规定。

显然,如果产生采光权纠纷,个人很难举证证明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需要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庞蕾介绍,居民需要证明自家采光权受到侵犯并遭受损失,可以在起诉前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鉴定,也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进行鉴定。

“在法院审理阶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会组织当事人均到场选择鉴定机构,这样可以通过程序来保障鉴定机构选择的公平性。我个人不建议居民单独委托鉴定机构,因为对方当事人会以其未参与鉴定机构的选择为由,认为鉴定结论有失公平而否认鉴定报告的合法性。”张玲表示。

在张玲审理的这起案件中,采光权侵权鉴定成了关键性问题之一。“如果按照正常的审理程序,此案应该接受原告的申请采光司法鉴定,如采光司法鉴定结论显示被告确给原告造成采光侵权,再考虑是否需要启动房屋贬值损失的司法鉴定程序,如果审理过程认为有必要的话,本案需要启动两个司法鉴定程序,原、被告都将面对巨额的鉴定费用和漫长的审判期,且无论审判结果如何,原、被告双方都损失巨大。”张玲表示。

因此,张玲认为,调解是双方最好的选择。最终,在张玲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前后经历了几个月的时间,38名原告终于就赔偿标准、赔偿费用给付履行期等问题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根据开发商新建楼盘对每户采光影响的不同,其在5个月内分别给付38户居民私有房屋采光权纠纷补偿款1万元到2万元不等。

采光补偿标准不一

张玲表示,建筑物遮挡会给相邻方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不便,诸如电费相应的损耗;房屋将来出售,因采光问题可能会出现价值贬损;日照少,对人体健康也会有相应的影响等等,但这些情况很多存在界定难,甚至无法鉴定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如前文所述,部分省市已经通过政府规章、意见等形式,对采光权侵权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难题。

例如,根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29条,沈阳市对于补偿采取的是一次性经济补偿方式。根据遮挡的时间、遮挡的地段确定了不同的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被遮挡房屋最终的补偿费用量化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

《河北省采光权赔偿标准》第5条则规定: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100元至200元。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省市都明确了补偿标准。因此,张玲建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对这一问题予以明确。

违建采光权不受保护

记者梳理案例后发现,很多时候采光权侵权纠纷是因为侵权一方私搭乱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采光权受到侵害的一方具体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哪些责任?

庞蕾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到采光权,受侵害一方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一方的建筑物属于违建,可以请求将侵权建筑物拆除并赔偿损失。

“如果是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影响了采光,居民应当向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通过行政部门的监管对违法建筑者进行相应措施的处罚进行整改。”张玲介绍。

反之,如果采光受到影响的在先建筑物属于违建,其采光权还受到保护吗?

对此,庞蕾表示,违法、违规建筑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而物权法所保护的财产是合法财产,违建不受物权法保护。如果被侵犯采光权一方是违法违规建筑,因其对建筑物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其采光权也不会被保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更是直接明确“被遮挡建筑物是违章建筑的,其采光请求不予保护”。

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判决的一起采光权侵权案件中,就因为原告的部分楼房无合法建筑审批手续,以及建筑物原本就达不到有效日照的标准等原因,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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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子被“挡光” 业主如何讨回采光补偿? | 普法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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