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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推进3岁 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16 06: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月26日,15届10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广州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家庭为主,托养结合”和“属地管理,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将建立完善广州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综合监督管理体系,为家庭养育提供支持,满足广大家庭“幼有所育”需求。

  《实施方案》具体可操作,明确近期目标和任务。分3年提出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分阶段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提出了五项任务措施。一是增强家庭养育照护服务功能,强化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的科学指导和服务,在市、区两级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并延伸到社区,建立网络平台,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二是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着力破解推进托育机构建设的难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社区、农村服务体系,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相关政策。三是规范托育机构服务管理,从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持证服务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支持建立相关行业协会等方面规范,打下良好工作基础。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培养,通过拓宽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前培养途径、职业技能培训及返聘有经验的退休人员等办法保障人才供给。五是创建托育机构优质服务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每一部分均明确了责任单位,方案印发实施后,各责任单位应就任务要求做进一步任务分解,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因应国家政策和民生需求而生。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据我市近年相关部门的调查,受访人群送孩子入托需求均不低于35%,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近年基本处于无业务主管部门、无政策指引、无行业规范的尴尬境地。我市于去年初始,积极探索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历经多部门协商、多次调研讨论、多方征求意见落地,其出台将确定我市在这一领域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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