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定额调整人工,按照指数调整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16定额全称是什么 16定额调整人工,按照指数调整

16定额调整人工,按照指数调整

2024-04-16 22: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豫建标定[2016]40号

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等相关规定,为了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73号)的施行(以下简称《2016定额》),我们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改革要求,联系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现状,就《2016定额》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如何实行动态管理,如何采用指数法对定额基期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即《2016定额》相关费用动态调整规则通知如下:

一、人工费

1.《2016定额》的人工费实行指数法动态管理由省站发布,原则上接半年度定期发布。定期发布的人工费指数,作为编制工程造价控制价,调整人工费差价的依据。人工费指数属于政府指导价,不列入风险范围。

2.费用调差公式

调整后人工费=基期人工费+指数调差

3.相关2008定额人工费指导价发布工作停止后,《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E园林绿化工程)》人工费按合同约定方法调整,或参照以下方法调整:

人工费当期价格=75×发布期人工费指数

二、材料费

《2016定额》的材料费仍按单价法动态管理。

三、机械费

《2016定额》的机械费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台班组成中的人工费实行指数法动态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机械费=基期机械费+指数调差+单价调差

四、管理费

《2016定额》的管理费实行指数法动态管理,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管理费=基期管理费+指数调差

五、指数调差

指数调差=基期费用×调差系数×Kn

调差系数;(发布期价格指数:基期价格指数)-1

(注:基期价格指数见附表1;第1期价格指教见附表2,调整人工费时Kn为1,调整机械费时Kn为l,调整管理费时Kn为6%)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